山东省物价局加强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

14.09.2016  00:45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规范节日市场价格秩序,优化节日市场消费环境,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山东省物价局下发通知,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工作。

  强化价格监测预警 高度重视应急监管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要求,两节期间进一步健全应急监管预案和工作机制,妥善处理各类价格突发事件。认真落实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加大监测频次,密切关注生活必需品、当地居民日常消费特色食品的价格动态,加大对商超、农贸市场等与群众日常消费密切相关场所商品价格的监测力度。若发现价格异常波动,将及时采取措施有效化解。

  充分发挥12358价格监管平台的作用,加强价格举报工作力量,安排接听人员24小时值守,对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举报电话畅通、网络举报及时受理。同时,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切实提高敏锐性和敏感度,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处理、化解矛盾,确保价格举报及时妥善办理,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市场价格异动和重大突发性价格事件,第一时间向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报告,确保第一时间采取措施稳定市场价格。

  突出重点领域价格监督检查

  中秋、国庆期间,群众旅游、出行、购物密集,易引发价格纠纷和矛盾,山东省物价局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重点加强相关领域价格监管。开展旅游门票价格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景区经营者不执行政府规定的价格水平或浮动幅度,擅自增设收费项目,通过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借“营改增”等名义捏造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酒店等旅游服务企业,将依法调查并严肃处理。景区内及周边餐饮、旅游人群相对聚集的餐饮区、特色小吃街等餐饮点评网站前列的餐馆进行巡查,提前进行提醒告诫。对景区内及周边旅游特产商店进行巡查,要求严格执行明码标价,避免模糊标识导致价格纠纷。关注旅行社及旅游服务网站的价格,查处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

  交通方面,加强对公路、铁路、民航、水运等交通运输价格监测,严肃查处超过政府定价擅自涨价、价外收费、误导性标示等违法行为。对高速公路收费加强监督检查,切实落实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对出租汽车、租车服务公司价格行为进行检查。对高速公路救援服务公司、机场、火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相对封闭区域内商品及服务价格的检查。加强停车乱收费行为的检查。

  两节期间商贸促销活动频繁,要创新监管手段和工作方法,加强对线上线下商贸零售企业以及电子商务平台的价格法律法规宣传,督促经营者完善价格促销方案,规范降价、打折、返券、赠送等促销行为,依法查处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模糊赠售、误导性标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对违法性质严重、社会影响较大、违法行为屡查屡犯的经营者,依法从重处罚。

  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

  两节前夕,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监管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督导,扎实开展工作,确保两节监管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紧紧围绕节日期间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价格热点问题,组织力量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和检查频次,形成对价格违法行为的有效震慑,重点旅游城市和中心城市要按照“网定格、格定人、人定责”思路,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监管格局。

  采取切实可行的方式加强节日期间舆情监测,妥善处理舆论热点事件,快速回应社会关切。善于运用新闻媒体开展提醒告诫,大力宣传价格法律法规,温馨提醒消费者避免消费陷阱,严正告诫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曝光典型价格违法案例,提高节日市场价格执法威慑力,震慑违法经营者。(山东省物价局)

        编辑:张元元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