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十一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医药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29.01.2015  16:22

  1月23日,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委宣传部和省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农业厅、文化厅、外事办、新闻出版广电局、旅游局等十一部门出台了《山东省卫生计生委等十一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医药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旨在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3]40号文件加快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我省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中医药文化对中医药事业改革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提升中医药文化在健康服务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贡献度,内容涵盖了中医药文化的宣传和德育教化、中医药文化产业开发、中医药文化的传播与普及等。

  《意见》明确了我省中医药文化建设的主要任务。一是加快构建中医药文化核心价值体系。依托山东中医药大学、国医大师和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等平台,深入挖掘、整理和研究齐鲁中医药文化内涵、核心理念、价值观念等,初步建立具有山东特色的中医药文化核心价值体系。二是加强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做好中医药特色理论、技术、疗法、方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研究和应用工作;启动我省中医药学术流派筛选和培植工作;推动中医药项目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开展中医药文献、文物、古遗迹等普查工作,系统研究中医药典籍、文物、古迹和古今名医学术思想及其文化内涵。三是加强中医药队伍的中医药文化素养和技能培训。在中医药院校教育中,强化中医药文化和医德医风教育;加强中医药人员的经典经方和学术精髓的传承和培养,提高中医药学术水平和技术能力;在中医药继续教育、师承教育和学术交流中,突出中医药文化特色优势,树立未病先防的理念,重视养生保健的推广普及。四是加强中医药文化阵地建设。鼓励和引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保健机构、教育机构、中医药研究机构和生产企业开展中医药文化建设和普及工作。大力开展全省中医药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建立中医药文化建设评估体系,开展全省中医药文化评估试点工作,力争用3到5年的时间,完成省市级和部分基层机构中医药文化评估,建成一批氛围浓厚、内涵丰富、科普性强、辐射带动作用好的中医药文化示范基地。五是加大中医药文化传播与普及力度。继续实施中医药文化科普项目,深入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活动,逐步建立中医药文化科普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中医药文化的引导力,扩大影响面,促进全社会形成“信中医、爱中医、用中医”的浓厚文化氛围。充分发挥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各类媒体资源优势,开辟中医药文化栏目。结合我省仙海圣山养生服务产业集聚带的兴建,做好融合文章,将中医药文化融入到我省文化建设、思想建设、道德建设,以及推进文化产业化发展大格局之中,进一步提升中医药文化的传播层次和影响力。六是加快中医药文化机构设施建设。出台山东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标准。挖掘整理中医药资源,筹建中医药博物馆。充分利用中医药学会、中西医结合学会和针灸学会等学术组织,开展中医药学术交流等活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中医药文化机构建设工作。充分利用社会和民间文化机构开展中医药文化建设相关工作。七是加强中医药文化队伍建设。对中医药人员进行中医药文化素养培训和提升;各级中医药教育机构要将中医药文化建设纳入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健全各级中医药文化建设与科学普及专家组,对中医药文化建设进行研究、指导、咨询和评价;遴选并培养省级中医药文化科普专家,建立中医药文化传播活动的专业队伍;落实国家有关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的扶持政策和制度,激发中医药文化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八是推动中医药文化产业发展。紧抓省政府加快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大好机遇,积极配合和协调有关部门,整合各类中医药文化资源,促进中医药与健康服务业、旅游业的深度融合。选择我省条件较好区域、度假酒店联合创建一批省级中医药文化旅游示范基地。通过加强招商,建设项目,完善要素,打造产品,培育一批中医药健康服务和旅游品牌,逐步形成中医药文化产业链。九是扩大中医药文化对外交流传播。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促进全省中医药文化国际传播。

  《意见》指出,要加强对我省中医药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对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的领导,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好加快推进中医药文化建设繁荣发展的重要职责。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把中医药文化建设纳入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的重要任务,统一部署、同步实施。制定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专项规划,统一目标,建立机制,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把中医药文化建设作为各级中医药机构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作为保持中医特色、惠及大众民生的重要内容。制定支持中医药文化发展的优惠政策及相关配套措施,为中医药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发展环境。二是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各级卫生计生和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加大相关配套政策和财政资金的支持力度,为中医药文化建设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制度保障。三是健全投入机制。统筹利用政府、学校、医院、社会等方面的资源,健全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加大公共财政对中医药文化事业投入的力度及覆盖范围,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中医药文化建设。重点扶持公益性中医药文化事业发展、中医药文化创新、中医药文化遗产保护,支持重大中医药文化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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