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劳动节放假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

28.04.2015  19:40

厅各直属单位、山东演艺集团,有关处室:

  根据2015年节假日安排,5月1日劳动节放假,与周末连休。为加强劳动节放假期间的值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严格值班制度。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节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做到不空岗、不缺位。要切实就加强一线值班力量,安排熟悉值班工作各项流程的人员在岗值班,严禁安排非正式人员顶岗值班,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各单位值班表要报省文化厅办公室,放假期间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二是抓好安全生产。对面向社会公众实行免费开放的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站)等文化活动场所要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重大活动实行报告制度,主动与公安等有关部门配合,安排专人负责安全保障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切实落实防火灾、防暴恐、防极端、防踩踏等“四防”措施,整治安全隐患,不留死角。加强安全巡查,坚决杜绝演出剧场、娱乐场所、网吧等倒锁大门、无人值守,或值守人员擅离岗位等严重漠视人民生命安全的问题,一旦发现要严加惩处。

  三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公务用车统一管理,制定和完善节假日值班用车制度,采取集中封存公车等措施,安排专人负责节日期间的公车监管,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现象发生。关于节日期间的廉洁规定要求另行通知。

  节假日期间,如有突发情况,及时报告有关信息。

  联系人:王衍良。电话:18853163916。

 

  山东省文化厅办公室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