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政府出台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办发〔2014〕26号、鲁政办发〔2015〕2号精神,加快构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长效机制,切实提高防治能力,有效遏制林业有害生物高发势头,5月7日,菏泽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保障措施和组织领导要求。
《意见》明确,到2020年,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体系全面建成,防治检疫队伍建设得到全面加强,生物入侵防范能力得到显著提升,林业有害生物危害得到有效控制。
《意见》提出,要重点做好六项工作: 一是加强监测预报工作。 到2020年,建成市、县、乡、村四级测报站,形成完整高效的全市监测预警体系和检疫御灾体系,切实提高灾害监测和预测预报准确性。 二是加强林业植物检疫工作。 切实加强有害生物传播扩散源头管理,重点抓好种苗产地检疫,强化国内林木引种、隔离试种苗圃、疫木加工的检疫审批事中事后监管。 三是积极创新防治机制。 进一步加快职能转变,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推动社会化防治进程,扶持和发展多形式、多层次、跨行业的社会化防治组织。 四是实施科学防治。 要积极转变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方式,强化抗性种苗培育、森林经营、生物调控等治本措施的应用,提高林分防御灾害能力。 五要加强防治基础和应急防治能力建设。 重点加强基层防治检疫机构基础设施和应急防治能力建设,力争到2020年全市建成9个县级示范站,大幅度提升防治检疫测报能力。 六是开展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 普查工作完成情况将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把林业有害生物普查、监测预报、植物检疫、疫情除治和防治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纳入财政预算,逐步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将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纳入各级防灾减灾体系,将防治需要的相关机具列入农机补贴范围。
《意见》强调,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将防治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林业和生态建设发展规划,健全目标责任制度。层层落实并细化防治责任,将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及“成灾率”列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加强防治检疫机构队伍建设,稳定专业队伍,提高人员素质。要建立健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在防治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组织领导不力、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损失或未完成防治目标任务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