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加强科技资金监管——省科技厅财务监管中心运行

04.09.2014  17:43

      为配合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切实加强对财政科技资金的监管,充分发挥科技资金在加速科技进步方面的积极作用,省科技厅对现行财务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成立财务监管中心,对厅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及人员实行统一管理,改变以往财务各自为政,缺乏必要监督的状况,实现财务监管关口前移。

        财务监管中心在保持各直属单位资金预算体制、开支审批程序和使用权限不变的前提下,坚持“七统一”、“四规范”,实现对各单位财务事项的集中审核和科技经费使用的严格监管,“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强化科技资金运行监管,加强财务工作的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         “七统一”即统一管理全厅财务工作和财会人员,统一审核会计凭证,统一监督各项财务规章制度执行,统一编制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操作细则,统一协调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统一承担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统一承担科技经费在线监管和现场审计检查工作。         “四规范”即规范会计稽核等内控制度,严格支出预算审核、呈报、审批流程,采取全厅统一的报账专用凭证和控制模式;规范预算执行工作,加强对预算内重点财务支出的指导和协调,严把经费支出关,严格控制账务核销行为,确保预算执行的安全高效;规范国有资产监管,加强对国有资产购置、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等重大经济行为的审核、监督,重点环节重点监控;规范科技经费在线监管与现场审计检查,中心派人进行实时监督,对科技经费使用进行不定期抽查和定期现场检查,实施全过程监管。         财务监管中心集中省科技厅机关及驻济直属单位的财务会计人员,实行集中管理、双重考核。目前,暂实行财务人员每周两天在原单位处理内部财务事务,其余时间在统一地点集中办公,开展财务交叉审核、内部审计、科技经费监管等工作和集中学习培训。中心设立总会计、主管会计、稽核会计等多个岗位,并视工作情况对工作人员进行轮岗。年底前,待中心日常工作走上正轨,将实现财务人员与原单位全面脱离的做法,使财务监管中心独立发挥作用。         财务监管中心运行后,进一步加强系统财务集中审核、内部审计等工作,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强化财务内控,制定工作计划,积极开展对全省科技计划经费使用情况全面检查。3月初开始组织20名财务监管中心人员分为5个组,针对2012、2013年省重大科技专项经费实施情况进行项目全覆盖检查,保证对项目经费执行情况的全面了解,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