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控河流劣Ⅴ类断面减半

13.10.2015  12:05

  ◆本报记者季英德 王学鹏

  “1月~7月,全省重点河流水质化学需氧量浓度为25.2mg/L,氨氮浓度为1.07mg/L。截至7月底,全省省控河流劣Ⅴ类断面已经由年初的23个,减少至11个。劣Ⅴ类断面主要集中在济宁、济南、滨州等7个市,泰安、莱芜、威海、菏泽等4市今年未出现过劣Ⅴ类断面。”这是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山东省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现场会上了解到的。

  山东省环保厅副厅长葛为砚在会上强调:“年底前实现省控重点河流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是省委、省政府向全省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必须不折不扣地如期完成任务。各市要瞄准水环境质量改善这个核心,以‘不达目标誓不罢休, 不获全胜决不收兵’的劲头,狠抓《水质达标实施方案》落实,限期解决污水直排环境问题,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加强信息公开,引导公众参与,坚决打好消除劣Ⅴ类水体攻坚战。

  ■ 水环境质量情况如何?

  在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柳青河畔,不时有白鹭翩翩起舞。曾经杂草丛生、水体污浊的柳青河,已经成为临沂市一条靓丽的生态景观长廊。

  临沂市环保局党组副书记、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处长冯凡华告诉记者:“为改善水环境质量,兰山区启动了柳青河水环境整治综合体项目,包括金锣集团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柳青河污水处理厂、金锣集团万亩荷塘观光湿地等,总投资4亿余元。

  柳青河水环境整治综合体项目是山东省持续推进流域治污和生态保护的一个真实写照。

  围绕今年1月山东省长郭树清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2015年省控重点河流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的目标,全省打响了一场劣Ⅴ类水体歼灭战。

  山东省各级环保部门全面深化和完善“治用保”治污体系,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以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为契机,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从严从重查处典型违法案件,在全社会营造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强化督察,加快解决城市建成区污水直排环境问题。省环保厅结合每月突出环境问题重点督察和每季度环保专项行动,对现有污水直排口整治工作进展进行现场督察,并持续开展污水直排“随手拍”活动,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水环境治理。

  山东省环保厅流域处处长鞠振平通报,今年1月~7月,从各市情况看,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方面,5个市同比改善,日照改善幅度最大,为87.4%;12个市同比恶化,东营恶化幅度最大,为82.2%。氨氮平均浓度方面,10个市同比改善,日照改善幅度最大,为89.4%;7个市同比恶化,枣庄恶化幅度最大,为221.9%。

  ■ 怎样消除劣Ⅴ类水体?

  记者了解到,今年年初山东省控劣Ⅴ类断面为23个,主要集中在东营、滨州、聊城、淄博、青岛等10个市。7月,劣Ⅴ类断面减少至11个,主要集中在济宁、济南、滨州等7个市。

  在消除劣Ⅴ类水体过程中,针对突出环境问题,山东省采取重点监察、挂牌督办、通报、约谈、限批、媒体曝光等措施,督促地方政府严格落实治污责任。

  青岛市墨水河入海口断面自2014年8月以来长期严重超标,山东省环保厅专门开展了独立调查,发现城阳区、即墨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管网溢流问题突出。为此,省环保厅约谈了城阳区、即墨市政府主要负责人。

  约谈后,青岛市及有关县(市、区) 制定了《水质达标方案》。积极排查上游重点排水企业,制定限产限排方案,停产17家,限产限排102家。沿河徒步排查污水直排和垃圾入河情况,封堵直排口45个,清理垃圾2.6万立方米。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即墨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已调试运行,城阳区污水处理厂尚未完工,但通过建设临时移动式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区域内废水收集处理。先后检查企业2145家,关停4家,立案10家。监测数据显示,墨水河断面自今年5月以来呈改善趋势,7月底已实现达标。

  针对东营市辖区广利河、溢洪河等8条河流和滨州市潮河邵家等4个断面严重超标的问题,山东省环保厅进行了多次现场调查,分别约谈了东营市、滨州市政府及两市相关区县负责人。

  围绕改善水环境质量,东营市政府组织制定并批复实施了《广利河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有关县(区)政府分别印发了溢洪河等8条河流水质达标方案,确定了100项重点治理项目。截至目前,已完成36项,在建47项。滨州市实施了河流综合治理,确定了80项重点工程,目前已完成46项,在建28项。

  ■ 攻坚阶段怎么干?

  今年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也是科学谋划“十三五”工作的关键之年。葛为砚明确提出,各市要以《水质达标实施方案》为抓手,将重点任务进一步梳理,逐一把责任落实到县(市、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具体责任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倒逼有关县(市、区)和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建立“销号”制度,逐一明确完成时限,对重点项目和重点任务,建立进度表和台账,严把时间节点,跟进督办、跟踪问效,确保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建立“旬报告”制度,每月的5日、15日和25日前,各市将不达标断面治理进展情况向省环保厅作出书面报告。

  山东省将大力解决污水直排环境问题,充分借鉴省政府第一批挂牌督办的污水直排口治理经验,组织各县(市、区)对重点河流及其二、三级支流开展徒步排查,对沿途发现的污水直排口逐一登记造册,增补列入《水质达标方案》,责成当地政府加快采取截污、封堵、雨污分流改造等措施,限期完成治理任务。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厂和入管网企业监管,重拳打击和查处一批污水处理厂和入管网企业环境违法案件,实施按日计罚,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将消除劣Ⅴ类水体作为推进信息公开的重要切入点,及时将消除劣Ⅴ类断面工作进展向社会公开,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努力的整体合力。

  同时,山东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水环境功能区达标为目标,高标准编制落实“水十条”实施方案,组织筛选、论证一批好项目,做好项目库储备,为“水十条”实施方案和重点流域“十三五”治污规划编制奠定基础。全力以赴抓好水质安全监管,以南水北调工程沿线、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化工企业聚集区地下水、河道污染底泥等为重点,全方位做好安全防控工作,确保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