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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2014  14:03
  第六次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召开后,各中级法院相继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及时向当地市委、人大汇报,向政府、政协通报会议精神,并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贯彻意见。

  济南中院:认真传达会议精神,及时向市委、人大汇报,向政府、政协通报会议精神,积极争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的支持。深入开展人民法庭工作调研,查摆问题、分析原因、找准对策,进一步推进人民法庭建设。拟于11月召开全市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市人民法庭工作。

  青岛中院:进一步提高人民法庭公正司法水平,改善和保障人民群众民生权益。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全面推行“四心工作法”,深入开展“六难三案”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指导人民调解和司法确认工作,认真落实重心下移政策,选好配强法庭人员,加大法庭建设投入。

  淄博中院:及时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汇报、通报会议精神,争取领导支持。起草并报请市委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意见》。召开中院机关全体干警大会,通报会议情况,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政纪律问题进行专门强调。继续在“三型法庭”建设上深化提升,统筹推进全市人民法庭工作均衡协调发展。

  枣庄中院:组织全市两级法院认真学习会议精神。及时向市委、市人大报告会议精神和贯彻落实意见,积极争取支持。明确责任领导,研究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思路措施,不断加强规范管理,改进纪律作风,强化监督指导,按照“四优化、四提升”的要求扎实推进“公信法庭”创建活动。

  东营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及时向市委、人大、政府、政协汇报、通报会议精神,积极争取支持。开展人民法庭专题调研,研究制定《 进一步加强全市人民法庭工作的意见》。近期召开全市人民法庭工作会议,按照全国、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烟台中院: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并第一时间向党委、人大汇报,向政府、政协通报。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审判职能,适度拓宽受案范围,在人民法庭建设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巡回审判案件类型。完善法庭工作机制,探索推行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加强物质装备建设。 25日召开全市人民法庭工作会议,进一步部署安排有关工作。

  潍坊中院:迅速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会议精神,并及时向市委、市人大、市委政法委汇报会议精神以及当前人民法庭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听取指示意见。做好人民法庭调研工作,找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工作的意见》,并于近期召开全市人民法庭工作会议。

  济宁中院:及时向党委、人大、政法委汇报,向政府、政协通报会议有关情况。继续坚持重心下移,认真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人民法庭联系点制度,坚持物质装备、人力资源、职级待遇向法庭倾斜。加大人民法庭司法公开力度,认真落实“四心工作法”,深入整治“六难三案”问题。

  泰安中院:及时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汇报通报会议精神,用会议精神统一干警思想认识。健全完善人民法庭工作保障体系,努力把人民法庭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不断加强人民法庭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强化安保工作,为人民群众和法庭干警营造安全有序的诉讼环境。

  威海中院:及时向市委、市人大报告会议精神,积极争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有关部门支持。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会议精神,总结、交流、推广优秀人民法庭、法官先进经验,提升人民法庭整体工作水平。完善双轨立案机制,指定城区法庭审理特定类型案件,健全便民诉讼体系。优化法庭队伍结构,充实法庭人员力量。

  日照中院:学习贯彻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及时向市委、市人大、市委政法委汇报会议精神和贯彻意见,为全市法院更好地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着力完善人民法庭便民诉讼体系,加强基层人民法庭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强化对法庭工作的监督指导。

  莱芜中院:及时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汇报、通报会议精神和贯彻措施。组织全市法院干警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便民诉讼服务措施,在全市9处人民法庭普遍推行“双轨制”立案。加大宣传力度,集中宣传人民法庭先进事迹。确定2处人民法庭为试点法庭,探索推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

  滨州中院:认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及时向市委、 市人大、 市政府、 市政协汇报、 通报会议情况。对全市人民法庭的硬件建设、人员配置、便民诉讼、法庭安保及人民陪审员使用等情况进行摸底调研。近期召开全市法庭工作会议,研究讨论推动全市法庭工作的具体措施。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网络集中宣传人民法庭先进事迹。

  德州中院:认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及时向市委、 人大汇报会议精神,积极争取领导和支持。选配、充实法庭办案力量。加大投入,配齐必要的通讯、安保设备以及交通工具。加大协调力度,落实人民法庭庭长科级待遇,加强法庭干警职业保障。加强法庭审判管理,筑牢司法廉洁防线,积极创建“公信法庭”。

  聊城中院:组织全市法院干警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的精神实质,紧密结合司法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鼓励新录用人员到人民法庭锻炼,并在提拔任用、评先评优等方面向法庭倾斜。充分发挥业务指导小组作用,有效提高法庭干警业务能力。认真开展“ 六难三案”集中整治活动。

临沂中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并及时向市委、市人大、市委政法委汇报。 11月举办人民法庭庭长专题培训班,对全市人民法庭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实施细则。在5处人民法庭,尝试实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加大信息化技术应用,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菏泽中院:及时向市委、市人大汇报,向政府、政协通报会议精神。近期召开全市法庭工作会议,研究讨论推动全市法庭科学发展的对策。组织中院党组成员、基层法院院长进行第四次法庭观摩考核。统一人民法庭审理案件具体范围,探索实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将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对基层法院司法巡查的范围,加强督促检查。

  济南铁路运输中院:迅速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完善便民利民举措,抓好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探索建立定期深入基层巡回审判的工作机制。积极改进司法作风,切实抓好办案能力的提升,组织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继续巩固和拓展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成果。

  青岛海事法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加强对派出法庭案件的监督管理,探索实行主审法官责任制,强化独任法官、合议庭成员的办案责任。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涉海机关的沟通联系,探索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诉调衔接机制。积极改善派出法庭的办公条件和环境。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