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张店区六项措施确保农药管理“六项制度”落实到位

10.09.2014  16:30

  为确保从源头上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张店区农业局切实加强农药监管,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制,全面抓好农药管理“六项制度”的落实。

  一是加强资格审查制度,统一编号建立档案。对辖区内所有农药经营单位进行清理普查,详细填写资格审查登记表,对符合要求的经营单位,统一编号,建立档案。

  二是强化备案告知制度,源头保证农药质量。农药经营单位严格按要求认真、规范填写农药登记备案申请表,带上相关复印材料到区农安办办理农药备案工作。工作人员认真核实,确保无误后签字、盖章发放农药备案告知书,经营单位必须在经营门市张贴告知书,农业局以文件的形式向社会发放告知通告。目前,全区24家农药经营单位全部申请备案,发放农药备案告知书24份,备案率100%。

  三是落实台帐登记制度,方便农药追溯查询。统一配发进销货台账,严格要求农药经营单位经销的农药必须保证质量,认真核对相关信息,及时索要相关票据,对进货及销售情况进行记录,并保留2年以上。

  四是区域禁止高毒农药,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确保山东省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项目在我区顺利实施,2013年9月1日起,区农业局在全区范围内全面禁止销售使用国家禁用和限用高毒农药,对违反通告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区农业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查处,严厉打击。

  五是规范农药监管责任,接受群众监督举报。依法实施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制作铝制监管标识牌和张店区农药经营单位编号牌,在全区农药经营门店内显著位置张贴,随时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六是加强宣传引导教育,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活动期间,共发放各类文件、通知、宣传材料300余份。进一步强化了人们对农药管理“六项制度”的认识,营造了全社会关注、支持农药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张店区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