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西海岸新区积极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06.07.2016  12:42

 

      今年以来,青岛西海岸新区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探索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取得明显成效。1至5月,全区各级调解组织累计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2100余起。


搭建“三级”平台


      依托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高标准建成区级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指挥中心,集受理、调处、指导、督查等9项功能为一体,统一对全区各类矛盾纠纷进行调度指挥。
      依托镇街司法所,在26个镇街(园区)普遍建成综合调解室,区司法局牵头在各镇街指导建立了188个管区调解室,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每个管区配备一名法律顾问,每年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000余起。积极开展争创“个人品牌调解室”,目前全区已建成陈宝霞等个人品牌调解室26个,李守文等老党员调解室17个。
      建立村居司法工作室,配备调解员4977人,实现调解网络全覆盖,形成“零距离法律服务圈”。在23家大型企业设立法律服务工作室,由企业驻地镇街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与企业结对联系,每年累计帮助企业举办普法讲课65次,调处职工人事纠纷150余起,劳资纠纷30余起。


强化“五调”联动


      出台《关于加强人民调解与民事诉讼相衔接的意见》,建立“诉调联动”机制,引导当事人合理选择纠纷解决方式、理性表达诉求,为人民群众提供诉讼外维权渠道。共建立驻法庭调解室6个,每年调处矛盾纠纷500余件。
      出台《关于建立“检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在检察院设立“检调对接”办公室,对符合当事人和解法定条件的公诉案件,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程序达成和解。经依法调解达成协议的,由“检调对接”办公室监督执行。“检调联动”工作开展以来,共受理调解案件20起,成功率100%,至今未发生一起当事人违背承诺不履行协议的情况。
      出台《关于建立“裁调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积极开展人民调解与仲裁联动工作,在综合调解室设立仲裁窗口,对当事人同意调解的案件优先进入调解程序,有30%以上的仲裁案件通过调解达成和解。
      在公安交警部门设立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选派专职调解员常驻公安派出所开展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工作,实现了调解、保险、司法确认“一站式”服务,每年累计调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500余起,涉及损害赔偿金额1600余万元。
      成立区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与驻地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联动联调工作机制,累计接收申请案件203起,受理案件120起,涉及赔付金额1200余万元,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履行率达到100%。


突出“三大”支撑

      大力推广现代信息技术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运用,研发启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信息化管理平台,集实时监控、预警分析、案件转办、在线选择等15项功能于一体,实现了矛盾纠纷排查、受理、调处、归档在线化处理,并与法院、检察院、公安、仲裁等部门实现了在线互动。
      建立人民调解员奖惩激励机制,推行人民调解案件“以案定补”制度,对每件人民调解案件发放30元到1000元不等的补贴,有力地调动了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
      制定出台《黄岛区人民调解员星级管理办法》,根据人民调解员从事调解工作年限、年调处纠纷数量、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等指标,对人民调解员进行星级评定。2015年,共评选出一星级到五星级人民调解员500多人。积极开展“最美人民调解员”和“十佳”调解能手评选活动,推荐评选出了1名全省最美人民调解员、2名青岛市最美人民调解员,评选表彰了黄岛区“十佳”人民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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