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布推进医养结合实施意见 出台扶持政策

25.12.2016  16:36
  半岛记者 徐军

  12月24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省卫计委、省民政厅等10家单位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简称《意见》),提出二级以上医院为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开通就医绿色通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入住养老机构和居家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面向基层及偏远地区,发展在线远程诊疗系统。社会力量举医养结合机构,实行“非禁即入”原则。发挥中医在医养结合中的作用,到2020年,全省建设50家省级康养旅游示范基地。

  社会办医养可享优惠

  《意见》提出,推进二级以上医院与养老机构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医院可通过整合内部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健康养老服务;通过协议合作等形式为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保健等服务。

  同时,鼓励二级及以下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转型为针对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康复护理服务需求的医养结合机构。按照“非禁即入”原则,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并按规定享受国家、省有关优惠政策。

  将建50家康养旅游基地

  在基层医养结合的鼓励措施上,《意见》指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推行签约服务,与有意愿的老年人建立契约服务关系,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对65岁以上老年人每年免费提供一次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检、健康指导等健康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