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集团总医院:中药调配“四查十对”为用药安全戴上“紧箍咒”

04.09.2014  17:31

  兖矿集团总医院加强药事管理工作,中药调配严格做到“四查十对”标准要求,认真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确保病人用药安全有效。 

  该医院严格执行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中药调配工作做到 “查处方,对科别,对姓名,对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对剂型,对规格,对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对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四查十对”标准要求。按照等量递减原则称取、处方开具顺序称放、毒性药材单味称量,先煎,后下,烊化,冲服\包煎的药品单独分包,根据医嘱在包装袋上注明用法,并与患者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该医院充分发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作用,严把“用人关”和“责任关”两个关口,要求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药师凭医师处方及病区医嘱打印单调剂药品, 对不规范处方和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及非本院处方不予调剂,在完成处方调剂后,在处方上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近年来,该医院不断完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用药管理制度》、《高危药品临床使用管理办法》、《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管理办法》等一些列规章制度,对《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在临床科室进行的宣传、培训,促进临床科室安全合理用药,避免不必要的医疗纠纷,切实发挥医疗机构安全用药主阵地作用,为保障矿区职工家属身体健康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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