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个严禁”,潍坊纪委发通知要求廉洁过节

10.09.2015  20:46
近日,潍坊市纪委下发通知,要求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刹节日违规收送节礼等“四风”问题,并出台“十个严禁”,确保廉洁过节。

  鲁网潍坊9月10日讯(记者 张浩)近日,潍坊市纪委下发通知,要求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刹节日违规收送节礼等“四风”问题,并出台“十个严禁”,确保廉洁过节。

  通知要求,严禁各级各部门和党员干部违规收送月饼等节礼;严禁以任何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活动;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公款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大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公车私用、公车私驾;严禁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借机收敛财物、谋取私利。各级党员干部要认真遵守执行上述“十个严禁”要求,不越红线、不闯雷区,自觉抵制低俗、奢靡之风。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早研究、早部署、早警示,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要求。要进一步畅通电话、网络、信访等举报渠道,为群众打造高效、便捷、畅通的举报平台。对群众举报的“四风”问题,要高度重视,立查立纠。要针对节日前后易发多发的问题,以最严的标准、最硬的措施、最强的力量,通过巡查暗访、自查与交互检查、普查与抽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频率。对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月饼节礼、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贴等违反“十个严禁”的问题,一律零容忍、严惩戒,不留情面、不搞例外,从严从重查处。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要坚持高密度、多频次通报曝光制度,节日前后分别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批典型问题,形成有力震慑。

  通知要求,宣传部门要组织本地区新闻媒体,紧盯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开展舆论监督。要发挥各媒体特点,开辟相应专栏,组织明察暗访,重点曝光高档奢华礼品广告、电子促销方法、公款送礼等新动向新形式,形成有力的舆论震慑。宣传部门和网络信息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都市类报刊和商业网站的监管,不登不报带有奢靡性、诱惑性语言的礼品广告,不为公款购买电子礼品卡提供渠道。

  通知强调,中秋、国庆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节点,极易发生反弹回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认识在重要节点深入纠正“四风”的重大意义,克服盲目乐观和麻痹松劲情绪,保持定力、持续加压,扭住不放、一寸不让,打好这次纠正“四风”攻坚战,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