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青岛市重点流域水质改善幅度位居全省首位

19.08.2016  14:37

  “十二五”以来,青岛市将水污染防治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围绕加强胶州湾保护和重点流域水质改善,坚持规划引领,强化陆海统筹,突出治污截污,有序推进污水集中处理厂、管网、泵站以及中水回用、湿地等“治用保”体系工程建设,流域治污取得阶段性成果。“十二五”期间,青岛市省控重点河流氨氮和化学需氧量改善幅度分别居全省第二位(改善85.2%)和第九位(改善19.0%)。在新增的省控断面中,青岛市的氨氮和化学需氧量均有明显下降,其中氨氮下降幅度达77.5%。在全省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省环保厅通报了有关地市省控重点河流监测结果。2016年上半年,青岛省控重点河流氨氮和化学需氧量同比分别改善76.0%和30.5%,改善幅度均居全省首位。

  一是将省控河流达标工作列入2016年度水污染治理重点工作任务,作为水污染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予以统筹推进。制定《2016年青岛市水污染治理工作措施和实施计划》并正式印发实施,确定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重点流域治污工程建设、涉水污染源监管、农村水污染防治、水污染治理责任落实等五方面的23条措施和计划,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严格落实流域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考核。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及时通报省控重点河流达标工作进展情况,调动各责任单位齐抓共管,形成全市流域环境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合力。

  二是督促各区市对突出的水环境问题进行整改,先后解决小港湾、航标处暗渠和楼山后河的污水直排问题。2016年列入计划整治的20个河段,目前项目均进展顺利。其中,墨水河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已编制完成,墨水河(城阳段)的河道清淤及河岸砌护工程已完成工程量的45%,清淤约28万方,雨污管网工程已开始施工;墨水河(即墨段)先期开展的墨水河烟青路至东关街段(样板段)正在施工中,已完成此段总工程量的11%左右,计铺设雨污水管道7200米,已完成总工程量的33%;李村河中游综合整治工程已完成李村大集的整体搬迁工作,共整治污染点源43处,完成截污总工程量的90%。大村河上游综合整治工程已完成拦水坝的施工工作,景观绿化完成工程进度的50%。

  三是强化职能部门的分工协作,综合运用“治用保”治污体体系改善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环保、建设、城管等部门定期组织联合检查,及时解决在流域污染治理中面临的实际问题、协调推进污水集中处理、管网、泵站等治污设施的建设,加快实施中水回用和生态湿地工程,切实提高重点流域治污成效。污水处理厂和污泥处置项目工程进展顺利,其中,墨水河(即墨段)综合治理工程已确定采取PPP模式进行整治,小涧西污泥全资源化利用项目已完成资格预审公告审批;李村河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完成二期生物池的拆除和导流墙、钢桥等设施的安装工作;娄山河污泥堆肥工程已完成施工图审查和相关的工程招标工作;海泊河5号泵站改造工程土建主体已完成,水泵、闸门、自控电气设备已安装到位。

  四是加强流域水环境的执法监管,保持查处违法排污的高压态势。构建市、区(市)两级联动的省控河流环境监测网络,对省控河流及主要支流、污水处理厂实行加密监测,积极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和涉水企业专项整治活动,通过跨区域联合执法、交叉执法、突击检查等形式,严厉打击偷排漏排、不正常使用水防治污染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环境违法行为。按照“一企一档”要求,对全市426家涉水污染源建立台账,对177家涉水重点企业进行核查,将14家涉水企业纳入2016年度重点整治名录。组织开展了印染和农药两个重点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查处违法现象15起。组织为期1个半月的生态和农村环境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对全市25家城镇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情况进行检查,对总氮浓度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8污水处理厂责令限期完成升级改造。

  五是创新社会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的方式和途径,全面提升流域水环境综合管理能力。在全市建立重点流域水环境义务监督员制度,成立环保志愿者队伍,将全市的河长、河段长名单通过媒体向社会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开展流域环境污染“随手拍”活动,动员社会各界的力量监督企业违法排污行为,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和水污染事件。从当前流域污染治理的重点和社会公共服务需求出发,全面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废水排放企业监测数据的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工作进展、环境质量信息、宣传治污先进典型和经验。通过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有效推动流域环境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