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取消药品加成58.01亿元

28.10.2016  21:40
今天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截至目前,全省参与改革的城市公立医院,共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58.01亿元,大型设备检查、检验价格平均降低20%。

   

  山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现场

 鲁网10月28日讯(记者 范金鑫) 今天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截至目前,全省参与改革的城市公立医院,共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58.01亿元,大型设备检查、检验价格平均降低20%。

  省卫计委党组书记、主任袭燕说,自2013年起,山东分三批启动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去年11月底前实现了县(市)全覆盖。今年6月1日,在驻济省属公立医院和济南、日照两个市率先启动了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7月1日,青岛、枣庄、淄博等12个市相继启动了综合改革,全省纳入改革的城市公立医院总数达到286家,实现了区域、机构、政策三个全覆盖。参与改革的城市公立医院,涵盖了国家委属公立医院、省市区政府所属公立医院、行业部门所属公立医院,以及国有企业、军队所属公立医院,部分社会办医院也主动参与到改革中来,实现了不同隶属关系、不同类型医疗机构的全面覆盖。所有公立医院在全部取消药品加成的同时,还实现了财政补偿、编制备案制、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政策保障、药品集中采购等政策的全覆盖。所有公立医院在全部取消药品加成的同时,还实现了财政补偿、编制备案制、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政策保障、药品集中采购等政策的全覆盖。截至目前,全省参与改革的城市公立医院,共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58.01亿元,大型设备检查、检验价格平均降低20%。

  按照《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山东以110种常见病、慢性病、多发病诊疗为突破口,去年在潍坊、东营、威海3个市和章丘等22个县(市、区)先行开展了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目前,17个市已全部出台分级诊疗实施意见,在市域内部署开展了分级诊疗工作。

  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去年在潍坊、东营、威海3个市和章丘等22个县(市、区)先行开展了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目前,17个市已全部出台分级诊疗实施意见,在市域内部署开展了分级诊疗工作。山东全面加强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每个县至少有一所二甲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达标率分别为92%、86.5%和95%。并自2012年起,在城市社区和农村推行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目前累计签约4696.6万人,签约率达到47%。同时提高基层医保支付比例,实行差异化医疗服务价格;大力开展紧密型、松散型、集团化、托管型等医联体建设,实现了城市三级医院对县级医院、县级医院对基层的纵向联合全覆盖。目前,全省已建各种形式的医联体200多家。

  基本药物制度进一步完善,实现了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省统一规划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272家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9143个其他的村卫生室纳入制度实施范围。在全国率先出台比较完善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办法,开展了2轮基本药物和1轮常用药品省级集中采购工作。公开招标药品第一批2871个中标产品,中标价格较我省原中标(挂网)价下降16.43%。常用低价药品、妇儿用药、急抢救用药等18147个直接挂网产品全面完成挂网。冠脉介入、血液净化等9个类别耗材采购工作,中标价较外省中标价和我省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分别下降14.27%、19.23%。9个产品降价金额超过5万元,个别产品降价超过11万元。

  此外,山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补助标准提高至45元,服务内容增加到12类45项,服务人群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全省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82.73%,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分别达68.76%和65.68%,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3.26%,对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约3400万重点人群进行了健康管理。同时,中医诊疗技术推广普及、全省采用中医闭合复位经皮穿刺内固定技术治疗的病例数达到3500余例,累计节约医疗费用5900余万元,医保基金减少支出2100万元。中医药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各级财政累计投入3.24亿元,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分别建设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国医堂、中医馆)339个和1186个,覆盖率分别达到70.9%和76.8%,中医诊疗人次增幅分别达到67.8%和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