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成功晋升国家卫生城市 目前山东共15市获此称号

05.02.2016  10:02

  2月4日,国家卫计委在官网公布了《全国爱卫会关于命名山东省济南市为国家卫生城市的决定》和《全国爱卫会关于2015年国家卫生城市(区)和国家卫生县城(乡镇)复审结果的通报》,宣布济南为新晋国家卫生城市,同时山东14市+10个县城(乡镇)“保卫”成功,实现“保卫”+“创卫”双丰收!

  《全国爱卫会关于命名山东省济南市为国家卫生城市的决定》中表示,专家评审和各成员单位审核认为,多年来济南市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推进卫生创建活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改善环境卫生面貌,不断强化卫生防病基础,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文明卫生意识,整体卫生水平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根据评审结果,全国爱卫会决定,命名济南市为国家卫生城市。

  据了解,1984年至2016年,这30多年来,济南决心以改革的精神根治“脏乱差”,大刀阔斧整顿市容卫生,创建清洁文明城市。一路走来,坚持不懈的济南人先后为这座城市带来了“全国十佳卫生城市”、“全国优秀卫生城市”、“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等一系列国家级荣誉称号。从城市发展的大局来考虑,创卫并不是根本目的,创卫成功也不是唯一追求。对济南而言,创卫只是一次机遇,以这项工作为抓手,能够实现城市面貌的本质提升、为城市的长远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此外,根据《全国爱卫会关于2015年国家卫生城市(区)和国家卫生县城(乡镇)复审结果的通报》,包括山东省青岛市、威海市、烟台市、泰安市、淄博市、莱芜市、滨州市、莱州市、青州市、招远市、聊城市、蓬莱市、德州市、临沂市14市在内的共96个城市被重新确认为国家卫生城市(区)。

  包括山东省烟台市东江街道,威海市苘山镇,东营市仙河镇、东城街道、胜坨镇、黄河路街道、孤岛镇、广饶县城、丁庄镇、河口街道10个县城(乡镇)在内的共267个县城(乡镇)被重新确认为国家卫生县城(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