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体育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第五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

10.04.2015  11:25

各市体育局,省体育局机关有关处室、全民健身运动会各项目主管单位:

经省体育局研究决定,山东省第五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将于2015年5月至11月举办。现将本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体育局

  2015年4月7日

 

 

 

 

 

 

 

 

 

抄送:省总工会、省妇联。

 

山东省第五届全民健身运动会

竞赛规程总则

 

为认真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和《山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山东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13-2015年)》和“健康山东”行动有关要求,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开展,丰富广大群众的体育文化生活,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省体育局决定举办山东省第五届全民健身运动会。

一、竞赛时间

2015年5月至11月上旬。

二、项目设置

项目设置分竞赛项目和人群健身项目两大类:

竞赛项目:网球、保龄球、毽球、航空模型、无线电测向、定向、台球、轮滑、门球、气排球、钓鱼、围棋、国际象棋、国际跳棋、健身气功、风筝、健身秧歌、健美操、幼儿基本体操、传统武术、太极拳、健身球、体育舞蹈、大众广场舞、羽毛球、航海模型、迷你马拉松,共27个项目。

人群健身活动:山东省职工乒乓球比赛(省总工会)、山东省妇女四德歌健身项目推广活动(省妇联)。

三、组织形式

1、山东省第五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由省体育局牵头组织举办,继续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动形式,市县级运动会分别由同级体育行政部门组织。

省级全民健身运动会所设项目按隶属关系归口管理,省级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省体育总会秘书处和省级人群对口部门是本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相关项目的主管单位(具体情况详见附件),负责制定各竞赛项目社会力量办赛申办流程、标准(主要包括场地、器材、食宿、安保等要求)和评估标准,通过购买公共服务方式确定赛事承办单位,签订赛事承办协议书,选调主要裁判员、开展赛事运行、监管及评估工作,并及时将协议书、评估报告等报省体育局备案。人群健身项目由省级人群管理部门按照以上要求,结合实际搞好组织实施。

2、根据管办分离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有关要求,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本着积极鼓励和稳步推进的原则,将赛事组织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接。尚不具备条件的,可通过定向委托等方式交由符合条件的单位承接比赛。

3、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原则上不再参与承办比赛。

四、参赛资格及方式

1、除在国家、省注册的现役运动员和各级体校在校学生外,均可参赛。

2、参赛运动员须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

3、各单项比赛可以各市单项体育协会、俱乐部、学校、企业等名义组队参赛,一律不再以各市体育局名义组队参赛。

五、比赛名称

山东省第五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总冠名为“中国体育彩票”,比赛名称统一为“中国体育彩票”山东省第五届全民健身运动会XX比赛,各单项比赛如有其他商业冠名,可将冠名单位名称放在“XX比赛”之前。比赛与该项目(仅限非奥运项目)省级锦标赛等合并举办的,名称放在上述名称之后。

六、开、闭幕式

开幕式结合全民健身运动会第一个项目进行组织。闭幕式向社会发布运动会各类奖项并颁奖。开、闭幕式由省体育局委托有关市承办。开、闭幕式一律简化程序,坚持厉行节约,不组织大型文艺演出。

七、奖项设置

1、山东省第五届全民健身运动会设3个综合奖项:

优秀组织奖:主要针对市级全民健身运动会开展情况、指导所辖县级运动会情况,省本级比赛组织情况评选。

先进单位:主要针对县级全民健身运动会举办情况评选。

竞赛创意奖:主要针对省级比赛改革创新组织比赛情况评选。

各项奖项评选办法,另行制定。

2、各单项比赛录取名次及奖项设置以单项竞赛规程为准。

八、经费与及市场开发

按照“区别对待、分类扶持、确保效益”的原则,省体育局对纳入全民健身运动会的项目,分类给予补助资金,具体补助标准及金额,按照《山东省全民健身运动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单项赛事市场开发权由项目主管单位与承办单位协定。所得资金须优先补贴赛事运行。

九、本竞赛规程总则由山东省体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