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关于省委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5.05.2015  13:54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11月7日至2015年1月7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了巡视。2月11日,省委巡视组向省人社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5个方面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我们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深入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省人社厅党组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收到巡视反馈意见当天即进行了转发。2月15日,召开厅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的要求,传达学习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专题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春节后上班第2天,组织全厅处级以上干部,召开了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议,厅党组书记、厅长韩金峰同志对巡视整改工作做了全面部署动员,要求全厅党员干部站在讲政治、讲党性、讲纪律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认识和实际行动高度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统一到巡视组的反馈意见上来,树立正确的态度、坚定的决心,发扬钉钉子的精神,踏石留印、抓铁有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扎实做好各项整改工作。

二是建立领导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厅党组研究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厅长韩金峰任组长的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一领导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厅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和驻厅纪检组抽调人员组成,由1名厅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同时,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的5个方面问题,成立了8个整改专项小组,由分管厅领导和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牵头,各负其责,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三是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整改任务。对巡视组反馈的意见,我厅认真进行了梳理,逐项分析研究。制定印发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将反馈意见细化分解为8个方面17个具体问题,分别落实到8个专项整改小组,明确了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总体安排、方法步骤、责任分工,以及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和承办单位。各专项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制定了专项实施方案,逐条落实整改措施,规定完成时限。明确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巡视工作负总责;厅领导班子成员对承担的专项整改工作负领导责任,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各处室、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整改工作负直接责任,全厅上下联动,协调配合,形成整改工作的强大合力。坚持分类整改,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坚决迅速整改到位;其他各项整改任务都明确工作思路,积极采取措施,严格按照要求不折不扣完成整改任务。

四是建立工作台账,强化督导检查。建立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台账》,各专项小组对照17项具体任务制定了58项整改措施,每项措施都明确了整改目标、时限要求以及责任人、联系人,形成了路线图和时间表。厅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督导落实作用,严格按照工作台账,对各项整改工作实行一周一调度。同时,严格对照工作台帐,实行项目管理,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对整改不到位的加强督促检查,为完成整改任务提供了有力保障。工作推进中,厅党组突出落实主体责任,定期研究调度整改落实工作,先后召开了4次党组会、5次厅长办公会,解决整改落实中的重大事项,确保了整改工作顺利推进。

五是注重整改实效,强化成果运用。在落实整改任务过程中,厅党组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实事求是,注重用实际效果来检验整改工作。厅党组提出,整改工作要坚持治表效果与治本效果的有机统一,坚持单一效果与综合效果的有机统一,坚持短期效果与长期效果的有机统一。根据反馈意见要求,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社保资金的监管、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加强对直属院校监管等,制定规范性文件12个,建立完善各项制度 5项,在有效解决面上突出问题的同时,建立健全推进工作创新发展的长效机制,实现了整改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关于厅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厅党组研究制定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对主体责任作出明确划分,对落实主体责任的主要任务、完善落实主体责任保障机制、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等作出具体规定。厅党组担负全面领导全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全厅党的建设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发展的总体布局,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定期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每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任务。

二是切实履行组织领导责任。厅党组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新部署新要求,多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召开全省人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人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三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厅党组坚持把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作为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将“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学习专题纳入党组中心组2015年理论学习计划。开展各种形式的廉政警示教育,进一步加强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组织全厅干部职工进行内部管理制度知识测试,突出测试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相关制度的认知理解,测试结果作为年度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增强了全厅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四是强化廉政考核管理。厅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建立健全了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估机制。研究制定了《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试行办法》,将支部书记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全面推进“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了责任明晰、履职尽责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

2、关于驻厅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

一是落实中央纪委“三转”工作要求。根据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关于派驻机构要深入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任务要求,将前期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教育、制度、监督等十项日常工作进行了认真梳理,交由厅机关党委承担。驻厅纪检组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重点加强对处级及其以上党员干部的监督,集中精力查办案件。

二是认真履行监督责任。驻厅纪检组充分发挥派驻机构优势,综合运用纪检监察、案件管理、专项督办等监督方式,进一步推进了监督责任的落实。紧紧围绕党组重大决策、决议和重要工作部署开展监督检查,列席党组有关会议,对涉及干部选拔任用、资金分配、项目建设等重要事项,积极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加强对党员干部执行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党纪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加强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了各项民生政策的落实。加强对厅直属机关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监督,督促其加强日常监督,切实抓好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是调查核实人民来信来访。针对人民来信调查核实比例低的问题,驻厅纪检组对收到的人民来信进行了调查核实,共收到巡视组转来在巡视期间收到的人民来信66件,其中要结果件7件,转阅处件59件,目前已全部办结。同时,对2011年至2014年收到的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对所有信访件进行了分析研究归类,对已调查清楚的信件进行了分类建档;对反映事实不清楚,线索不明确的信件,采取对单位和当事人进行约谈,并写出书面说明;对线索比较具体的信件提出拟办意见,对信访件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进一步核查。为完善信访举报受理工作,研究拟定了《信访举报处理办法》,使信访举报受理、调查、处理更加规范。

(二)社保基金监督管理方面

1、关于社保基金监督管理不完善问题。                           

一是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支付、投资运营的监督。制定出台了《山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转发《人力资源社会部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的通知》,并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意见,加大对社会保险欺诈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加强对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的检查,起草了加强省本级社保基金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基金管理重点环节的工作程序,加强本级监督,建立监督制约机制。

二是加强内部控制管理。联合财政部门加强社保基金预决算管理,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督促按规定存储社保资金,杜绝多头开户。修改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制约监督,防范基金管理风险。规范社保基金收入户、支出户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收入户资金月末及时划转财政专户,每月按预算申请资金,支出户余额不超过2个月的备付金。

三是实行任职回避。厅党组要求人事处对全厅所有处级以上干部及家属进行了摸排,对涉及资金存储、医保经办和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工作的岗位摸清了底数,对涉嫌可能影响公平公正执行公务的人员进行了岗位调整。

2、关于有的社会人员钻基层社保经办机构监管不严的空子,通过在外地一次性补缴社会保险再将社保关系转移到原籍的办法骗领社保待遇问题。

一是及时停止各地补缴政策。2014年9月,针对违规补缴社会保险问题,我厅下发了《关于停止执行各地自行出台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政策的通知》,要求各地立即停止执行相关补缴政策及违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对涉嫌违规行为及有关人员作出相应处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后,我厅立即通知各市报送该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目前,17市按照要求已全部停止执行自行出台的补缴政策和转接手续,全面开展了自查自纠,并报送了整改落实和违规处理情况。

二是统一规范全省补缴政策。我厅在梳理现有补缴政策、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起草了在全省统一规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缴政策,已送省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备案审查,即将印发。省社保局也研究制定了全省统一的《山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经办工作规程(试行)》,将下发各地执行,切实做到经办规范、管理精细、监管严格。

三是全面整治非正常补缴、转移社保关系问题。加强对违规补缴社会保险费问题的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严肃处理。经核实,全省违规补缴转移共435人。责令有关市、县(市区)及时停止违规补缴转移行为,停发补缴人员待遇,清退违规补缴资金,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3、关于社保基金增值不理想,收益率比较低问题。

一是建立省直社保基金保值增值提请制度。加强基金收支存情况分析,落实与财政厅对账制度,及时全面了解财政专户社保基金的结余存储情况。根据省直管社保基金财政专户情况,向财政部门提请基金存储计划,建议将省直管社会保险财政专户活期存款转存定期存款,并且将存款利率上浮到顶。

二是落实优惠利率。落实省直管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优惠利率政策,同时研究机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收入户、支出户基金存储利率上浮政策的执行。积极建议人民银行将优惠利率扩大到各个险种。认真研究市场利率化政策变化,及时向财政提出存储执行基金利率上浮建议。目前,已与社保基金开户银行商定社保基金执行优惠利率的有关事项,拟于近日签订执行《省直社会保险基金银行存款上浮利率协议》。

三是积极拓宽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渠道。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将部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资金委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总量1000亿元,委托期限5年。目前,我省已将首批100亿元委托运营基金划转社保基金会,下步将按照省政府部署以及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归集剩余900亿元委托运营基金,并按期委托到位。

四是开展社会保险基金账户管理及保值增值情况专项检查。会同省财政厅,在全省部署开展社会保险基金账户管理及保值增值情况专项检查。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月底及时将收入户基金缴存财政专户,落实收入户、支出户流量资金的优惠利率政策。监督财政部门除留足必要的支付费用外,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基金及时转存为国有(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定期存款、购买国家债券或按国家规定进行投资运营,合理安排存款结构,通过市场化竞争提高存款利率水平,努力实现基金收益最大化。

(三)廉政风险防控方面

1、关于廉政风险点的防控还比较薄弱问题。

一是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体系。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改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方式,加大对廉政风险点的防控管理力度。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权力清单制度改革,先后取消、下放、整合了5项行政许可,按照国家要求分两批取消了58项国务院部门和行业协会设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有效规范了权力运行,提高了行政效能。积极推行阳光政务,编印了《行政职责事项及办理程序手册》,将233项行政职责全部配备了事项名片和办理流程图,及时主动完整地面向社会公开,打造了人社部门“阳光审批 勤廉人社”的良好形象。

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防控力度,特别是对社保基金、就业资金、技校生减免学费等重点资金和人事考试、军转安置、职称评审等重点事项,实行重点防控、重点管理、重点监督,确保了权力运行依法、公平、公正。对重点岗位工作人员,通过加强监管和轮岗交流等措施有效降低了廉政风险。集中开展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和编外用人专项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研究提出了维护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人劳动权益的政策措施。

2、关于有的单位违规报销费用问题。

一是严明财经纪律。厅党组召集专门会议,进一步强调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增强厅属企业单位主要领导带头执行财经纪律、带头廉洁自律的意识。加强财务人员教育培训,组织参加省审计厅组织的内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促进财务人员自觉履行财务程序,执行财务规定,杜绝报销与业务无关的各类发票及不合理费用。

二是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督促厅属企业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及厅机关各项财务制度,结合单位的经营性质,进一步修订完善《财务管理规定》、《日常财务收支管理细则》、《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公务卡结算管理办法》和《项目支出管理办法》等制度,针对巡视组特别提出的几项费用处理情况,在财务制度中作出明确规定,严禁报销与业务无关的费用。

三是加强财务监督管理。对报销与业务无关的各类费用问题进行了核实,其中大部分是企业在生存压力较大的情况下为吸引客户、拓展经营、提高效益所采取的必要业务措施。对此,我们加大对企业财务监管力度。实行企业年度预算管理制度,要求各厅属企业根据每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和下年度工作计划,编制下年度预算并严格执行。按季度调度企业化管理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及经营状况,定期对其进行内部审计,并通报财务收支情况。强化财务人员对各项业务的审核监督,严格按照制度制定的流程及标准控制支出,特殊费用报销凭证注明原因、时间、地点及标准等,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合规。加强对经营活动的动态监控,严控超标准以及与业务无关的费用支出。督促厅属企业加强自身廉政建设,强化内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报销各项费用。同时,引导企业把重心转移到搞好经营活动上,切实扭转亏损局面。对该单位为其财务人员发放违规补贴问题,已停止发放。

3、关于遴选药品目录问题。

一是完善药品目录评审办法。按照科学衔接、专家主导、客观公正、强化监督的原则对药品目录调整流程进行研究论证,制定了《药品目录评审办法》,从评审程序、加强监督、充分体现专家代表性、增强工作透明度等方面提出了完善措施。建立健全评审工作机构,成立了由省人社厅、经信委、财政厅、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物价局6部门组成的评审领导小组,在全省范围内抽选临床医学和药学专家组成药品遴选专家组,聘请专业技术水平较高的临床医学、药学、药品经济学和医疗保险、卫生管理等方面专家组成专家咨询小组,对评审工作提供专业咨询和建议。实行严格的评审程序,流程设计更加严密、科学,有效规避了人为干预的风险。

二是强化药品目录调整监督。研究制定了《加强药品目录调整监督工作的意见》,完善了药品目录调整工作的监督措施,实现了多层次监督。建立信息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了工作透明度。扩大医疗专家投票遴选范围和参与投票人数,统筹考虑东中西不同区域、医疗消费水平高低等因素,选取不低于三分之二的市组织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的专家进行投票遴选,其中县以下医疗机构专家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增强遴选专家的代表性。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和部门监督作用,实行驻厅纪检组、厅机关纪委全程监督,完善工作人员之间相互监督机制,对《药品目录》评审中的信息整理、计票统计等关键环节,实行责任制,履行严格的复核程序,明确监督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三是提高目录调整人员廉政保密意识。进一步加强药品目录调整工作风险防控,研究制定了《药品目录调整工作人员廉政保密守则》,严禁工作人员接受企业和利益关系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在信息公开发布前对外透露药品目录调整有关信息和数据,严禁泄露评审专家名单、干预专家评审意见,严格按照药品目录调整规定程序开展工作。

(四)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个别处室、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问题。

一是组织集中学习讨论。印发《关于高度重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抓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就抓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问题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处室、单位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和厅党组10条具体规定等进行了集中学习讨论,深入查找贯彻执行中的差距和不足,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提出了整改的具体意见和措施,进一步增强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并将学习讨论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意见报厅整改办,着手组织整改。

二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严格落实厅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和省人社厅基层联系点制度,各联系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每年到联系点不少于4次,帮助联系点理清思路,落实相关工作措施,针对工作薄弱点,采取具体帮扶措施,实现帮扶目标。制定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5年度调研计划》,确定调研计划55项,重点调研课题16项,并对调研组织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三是大力改进文风会风。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进一步改进文风,坚持“四个不发”原则,进一步减少了文件制发数量,压缩了文件篇幅,提升了发文质量。一季度全厅发文数量较去年同期减少20.5%。大力改进会风,严格执行厅会议管理办法,加强会议预算管理,控制会议规模,压缩会议经费。今年会议计划同比减少17%,会议经费同比降低21%。

四是严格国内公务接待和出差管理。全面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有关规定,严格出差管理。对公务接待坚持统一审批、统筹安排、定点接待、统一结算,简化公务礼仪,厉行勤俭节约;对国内公务出差严格执行出差审批制度,建立国内公务出差内网通报制度,对各处室、单位公务出差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2、关于有的下属单位在一些费用支出上打擦边球、搞变通问题。

一是全面加强预算管理。针对有的下属单位在出国、公车购置、会议、培训等方面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问题,严格落实财经纪律,加强预算管理,完善内控体系,重点在编制和执行2015年预算时做了改进。强化预算约束和执行力度,坚决做到“无预算不支出,有预算不超支”。对今年已批复出国预算的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按照定额标准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管理。大力压缩会议和培训预算,着重围绕新政策、新工作安排会议和培训,原则上不再安排常规性培训。建立预算执行进度定期调度制度,按月调度各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对执行进度较慢的单位进行约谈。严格落实预决算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二是规范日常财务支出。关于原始凭证不实、不全的问题,在日常财务报销中加大了审核力度,确保各类报销原始凭证依法合规。规范报销审批流程,清退违规报销费用,从严控制各项经费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及差旅、培训等一般性开支,杜绝出差期间发生与工作无关的报销费用。关于有的会议发票收款单位为旅行社问题,主要是因为参会人员多且均为基层工作人员,接送站任务重,将组织工作交由旅行社承办,该做法2013年就已停止,并对会务制度进行了规范完善,严格按规定举办各类会议。关于有的出差地为旅游景点问题,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纠正,对有关费用差额部分已要求相关人员足额退回,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关于违规报销个人电话费、购置贺卡问题,已于2014年起停止报销电话费,同时,按照八项规定要求,2013年以来未再购置贺卡。

三是严格政府采购流程。针对有的维修工程未通过政府采购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采购流程。对应该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全面落实政府采购要求,结合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重点,做到早谋划,扩范围。加大政府购买服务推进力度,按照财政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目录和程序,尽可能将公共服务事项交由社会力量承担。对不符合政府采购范围的,确保合规据实结算。

(五)直属院校管理方面

针对直属院校疏于管理问题,厅党组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制定了针对性措施,全面加强对直属院校的监督管理。召开了厅属技师学院书记院长会议,部署直属院校整改工作。目前厅直属院校全部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加强对厅属技师学院的领导。成立厅属技师学院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厅长任组长、分管厅长任副组长,有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参加,在厅党组的领导下,负责厅属技师学院领导班子、教职工队伍建设的日常管理和业务工作的监督、指导、服务。

二是加强厅属技师学院领导班子建设。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强厅属技师学院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厅属技师学院领导班子思想、作风、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

三是健全完善厅属院校监督管理制度。研究起草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技师学院财务管理办法》,将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强化项目建设和经费使用的规范运作,指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定期调度债务情况,协调相关部门指导厅属技师学院尽快化解债务负担,建立规范、有效、科学的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四是推动厅属技师学院转型发展。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工作支持力度推动厅属技师学院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对照巡视组反馈的厅属技师学院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重点在加强统筹规划、加大项目资金扶持力度、深化校企合作、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毕业生就业、推进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研究制定支持厅属技师学院转型发展的办法措施,把厅属各技师学院打造成集技能人才培养、职业技能培训、考核鉴定、就业创业服务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综合性教育、培训基地。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我厅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改工作,一些突出问题得到了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初步形成了既解决当前问题、又促进长远发展的制度体系。但是对比省委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一些复杂问题的解决还需要综合施策、统筹推进,已建立的制度机制还需要常抓不懈、长效落实,整改任务依然艰巨。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的部署要求,紧盯整改重点、抓好日常督查,持之以恒、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以整改工作的实效取信于民。

(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新部署新要求,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党内生活、严守党的纪律,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全面落实《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坚持党组述职述廉制度、主体责任报告制度、廉政谈话和约谈制度,自觉履行好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带动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全力支持驻厅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聚焦中心主业,严肃查办案件,严格执纪问责。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廉政建设工作考核体系和工作机制,切实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体系,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追究责任,督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真正落实到位。

(二)深入推进人社部门作风转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认真落实厅党组关于作风建设10条具体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领导带头,持续深化“四风”整治,坚决防止反弹反复,努力打造风清气正的部门形象。坚持把“为官不为”作为“四风”整治的重点,贯穿到干部管理和监督的全过程,强化教育,正面引导,消除庸政懒政、惰政怠政,漠不关心群众利益等“为官不为”现象。持续深入开展人社系统窗口单位作风建设,不断加强服务规范、强化纪律要求,推广服务用语,切实提高窗口单位服务水平。密切联系基层群众,严格落实基层联系点制度,深入基层调研,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改革和政策制定,坚持问计于民,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民生。加快完善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并与省政府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对接,实现实体服务窗口与网上办事系统的有机融合,建立“线上线下”一体的便民服务系统,真正为群众提供规范高效便捷的服务。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问题,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努力形成作风建设的新常态。

(三)坚持不懈抓好后续整改工作。这次整改阶段结束后,我们将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降的原则,对整改工作不松手、不减压,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实到位,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于已整改到位的问题,坚持已经采取的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已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再次出现类似问题,巩固和扩大整改落实成果。对尚未完全整改到位或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路线图和时间表,持续深入抓紧抓好。继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强社保资金监督管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加强对直属院校监督管理,适时开展“回头看”,梳理检验整改落实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解决整改落实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整改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认真总结整改工作中具有全局性、综合性、制度性的问题,将整改取得的积极效果转化为制度化、规范化的成果,构建长效机制,发挥长效作用。进一步梳理总结整改期间制定和修订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抓好贯彻落实,不断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突出重点问题整改,特别是在财务管理、直属事业单位单位作风建设、院校管理、社保基金监管等方面,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努力形成系统全面、相互衔接、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切实得到贯彻落实。坚持把持续推动整改与全面推进人社工作创新发展有机结合,牢牢把握“加快转型发展、努力推动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走在全国前列”这一定位,加大解放思想力度、加大全面深化改革力度,加大依法行政力度,把整改取得的成效转化为推进人社事业改革发展的动力,以良好的工作机制推动人社事业在法治轨道上加快转型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31- 88597600,邮政信箱: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22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直属机关党委,邮编:250014;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

2015年5月19日

中国战疫观察之三:党旗高扬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国山东网
绿色中国 加速前行
  绿色,是生命的颜色,中国山东网
全国“三区三州”海拔最高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成
  记者从国家电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获悉:13日,随着平均海拔5049米的西藏措勤县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最后一段导线展放工作顺利完成,全国“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电网建设项目中海拔最高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顺利完成建设任务。截至目前,西藏“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电网建设工程主体进度已完成76.中国山东网
循序渐进重启经济 中国经验受到国际社会关注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中国山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