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文化厅关于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推荐名单的公示

30.04.2016  02: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和《关于推进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意见》,2015年底,省文化厅部署开展了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经推荐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等三个程序,提出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推荐名单15项,现将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办公室提出。异议书须写明项目名称、事实理由、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事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匿名异议的,不予受理。评委会办公室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异议的内容进行核实、查证。

  公示时间:2016年4月29日至5月8日

  公示电话:0531-86568835

  通讯地址:山东省文化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邮 编:250013
 

  山东省文化厅

  2016年4月29日
 

  附件
 

山东省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名单
 

  1、章丘市龙山黑陶产业协会

  2、张店区文化馆

  3、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4、潍坊鸢都嵌银厂

  5、曲阜市琉璃瓦厂

  6、山东方健制药有限公司

  7、肥城市非遗保护协会

  8、新泰孟氏医院

  9、威海市芸祥绣品有限公司

  10、山东亓氏酱香源食品有限公司

  11、山东兰陵美酒股份有限公司

  12、德州梁子黑陶文化有限公司

  13、聊城市东昌府区澄泥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14、山东汇润食品有限公司

  15、花冠集团酿酒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