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务厅原副厅长郭伟时被提请减刑(图)

18.11.2016  16:04

山东商务厅原副厅长郭伟时被提请减刑,涉齐鲁银行特大诈骗案

澎湃新闻记者 张家然

郭伟时

11月16日,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其官网对“2016年度第七批减刑、假释案件罪犯名单及建议”进行公示,共包括229人,山东省商务厅原副厅长郭伟时在列。

公示信息显示,在服刑期间,郭伟时被记功2次,14狱积,被提请减刑一年。而在2014年12月1日,郭伟时曾获减刑10个月。

自2012年9月入监以来,郭伟时至今已经服刑四年有余。

据《齐鲁晚报》报道,郭伟时被检方指控收受贿赂272万元,2011年8月17日上午,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在法庭上,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郭伟时利用担任山东省外经贸厅副厅长的职务便利,接受上海全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济源的请托,为其谋取将山东五征集团有限公司、浪潮集团有限公司两企业资金存入齐鲁银行之利益,于2007年4月至2009年5月,收受刘济源所送人民币共计272万元。案发后,赃款已予以追缴。

2012年3月8日,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郭伟时有期徒刑11年。

2012年8月28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2)鲁刑二终字第96号刑事裁定,驳回郭伟时上诉,维持原判。郭伟时于2012年9月14日起入监执行,刑期至2022年1月13日止。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向郭伟时请托的刘济源就是齐鲁银行“12·06”特大金融诈骗案的主角。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2010年12月6日,由一张存款单位所持的伪造“存款证实书”牵涉出齐鲁银行特大伪造金融票据案,济南市公安局随后公开表示,刘济源通过伪造金融票证等手段多次骗取资金,涉及济南一些金融机构和多家企业。市场传言,其涉案金额为60亿元。

另据《山东法制报》报道,2012年1月,山东省纪委一时任副书记在2011年山东省反腐倡廉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上透露,“2010年12 月以来,省纪委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对发生在我省的特大伪造金融票案涉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纪检监察机关先后对涉案的20名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负责人立案调查,其中涉及厅级干部9人、处级干部6 人、企业管理人员5人。

这9名厅级干部中,郭伟时“位列榜首”,淄博矿业集团原董事长、党委书记马厚亮,新汶矿业集团原董事长、党委书记郎庆田也在通报之列。

公开信息显示,1955年出生的郭伟时曾任山东省外经贸厅科技发展和技术出口处处长、助理巡视员(副厅级),山东省外经贸厅副厅长、党组成员,2009年6月任山东省商务厅副厅长、党组成员,直至案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