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召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座谈会

26.07.2016  12:32

 

      近日,省司法厅召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座谈会,调度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研究近期重点工作,安排部署下步任务措施。省司法厅副巡视员刘淼出席会议并讲话。厅机关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厅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按照厅党委“三二一一”的工作思路,切实履行牵头职责,全力推进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呈现出竞相发展、生动活泼的良好局面。全省有9个市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具体意见,89.8%的县(市、区)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月办理公共法律事项48万余件,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2014年4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中,特别强调指出要努力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这一重大任务;去年12月8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意见》,对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行了部署。厅党委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作为司法行政工作新的增长点,确定为“三项重点工作”之一。各单位要从全局和长远的角度出发,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科学规划,统筹推进,加快构建保障有力、管理规范、运行高效、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全方位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公益性、均等性、便利性的公共法律服务。
      会议要求,要扎扎实实落实好厅党委“三二一一”的工作思路,重点抓好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继续推动在市级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在县、乡两级分别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在社区(村)设立司法行政工作室,打造多功能为一体的热线平台,建设好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努力实现实体平台一体推进、“12348”一线畅通、省市县一网共用;要实施好“一社区(村)一顾问”落地和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示范两个工程,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农村、社区延伸,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要筹备好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现场会,制定出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考核办法,全力推动《意见》落到实处。要对照年初确定的工作任务,坚持点面结合、重点突破、倒排工期、压茬进行,确保各项工作如期顺利完成。
      会议强调,要积极开拓创新,大胆实践探索,在政策争取和制度设计上狠下功夫,为工作整体推进奠定良好基础。要坚持高点定位,落实一流标准,切实抓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要以省委、省政府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督查为契机,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各界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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