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组织开展“‘小事’不小”主题警示教育活动体会交流汇报会

25.01.2018  19:31









    1月25日下午,省司法厅组织开展“‘小事’不小”主题警示教育活动体会交流汇报会,厅机关6名代表交流了开展活动体会,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迟丽华同志就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开展“‘小事’不小”活动,进一步抓好厅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问题作了讲话。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刘淼同志主持会议。省直机关工委副书记兼纪工委书记赵文海同志一行莅临指导。

    会议认为,活动开展以来,直属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厅党委决策部署,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党员党性观念得到强化,作风面貌有了新变化。特别是坚持求实务实,从小事抓起,从小事做起,从小事改起,形成了一批实在管用的制度性成果,有力地促进了厅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会议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小事’不小”警示教育活动也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一要提高站位,切实绷紧“政治弦”。作风建设无小事。党员干部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上,必须时刻绷紧政治这根弦,切实做到“三个充分认清”:充分认清党中央抓作风建设的顽强意志品质和坚定决心;充分认清越往后对“四风”问题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大形势;充分认清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绝不是小事,它已经成为检验党员领导干部能不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能不能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不能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能不能做到令行禁止和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重要标尺和“试金石”。全体党员干部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清醒头脑和政治敏锐性,坚决克服惯性思维和侥幸心理,始终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二是自觉践行,切实绷紧“纪律弦”。党员干部必须始终把党的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格用党纪条规戒尺约束行为。要加强《纪律处分条例》学习,真正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心上,时刻用纪律规矩约束自身言行。要严格执行落实各项纪律规定,牢固树立身份意识,自觉践行好纪律规矩。特别是春节即将临近,要严防十种“节日腐败”问题。要做到慎独慎微,注意八小时以外生活中的小事小节,借鉴这次活动有效做法,切实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切实展示好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三要领导带头,切实绷紧“责任弦”。党员领导干部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者、管理者、推动者,是作风建设的风向标和指示灯,要切实肩负起责任,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当好“关键少数”,形成“头雁效应”。要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管好人,带好“大多数”。

    会议要求,新的一年,直属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要继续共同努力,把“‘小事’不小”活动开展好,争取更大的实效,努力打造出“境界高、能力强、形象好”的一流队伍,为全省司法行政事业平安和谐发展、持续走在全国前列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厅领导,厅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司法职业警官学院及省直戒毒所分管领导、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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