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建旅游厕所 每座最高奖10万元

23.03.2016  11:47

  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省财政厅、省旅游局制定出台《山东省新建改建旅游厕所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省财政两年内每年统筹安排资金6000万元,支持全省旅游厕所改建。《办法》的亮点在于,明确提出旅游厕所建设,不盲目追求高等级化,且商超、加油站、商业街、交通集散点改造建设厕所也在本次受奖范围内。

  《办法》规定,新建改建旅游厕所奖励标准按照厕位总数(不含男小便池)进行划分。

  奖励标准

  新建厕所数量≥20个10个≤数量﹤20个5个≤数量﹤10个数量﹤5个每座奖励10万元每座奖励5万元每座奖励2万元每座奖励1万元

  改建厕所数量≥20个10个≤数量﹤20个5个≤数量﹤10个数量﹤5个每座奖励3万元每座奖励2万元每座奖励1万元每座奖励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