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三项举措着力提高机动车尾气治理质量效果

28.02.2015  23:08

  当前机动车尾气污染已成为导致大气污染的重要因素,直接导致大气环境质量下降。为有效减少遏制机动车超标排放带来的环境危害,莒南县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大机动车尾气治理工作力度,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重点采取了以下三项措施。

  一是严格落实机动车环保准入制度。在机动车登记审验环节,严格执行机动车环保准入条件,坚决做到“三个一律”,即:凡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家现行排放标准的新购机动车,一律不予注册登记;凡未取得环保检测标志的在用机动车,一律不予核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合格标志,不允许上路行驶;凡无环保部门出具的机动车环保合格车型证明的外地机动车,一律不予转入登记,确保车辆尾气排放环保达标率达到100%。

  二是扎实推进黄标车淘汰限行工作。去年以来,该县加大清理整治、执法管理力度,严格黄标车淘汰、限行措施,已累计淘汰黄标车3011辆,查处劝返违规上路黄标车350余台次,淘汰、查处工作力度及总量均居全市第5位。下一步,该县将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严密工作措施,强力推动黄标车治理工作不断深化发展。一方面,量化指标,明确时限,力争提前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到2015年底淘汰5957辆黄标车的目标任务;另一方面,合理划定禁行区域,严格黄标车禁行管制,最大限度遏制黄标车违规上路。公安、环保、交通部门开展经常性联合执法,及时查处高排放车辆以及排放明显可见污染物的车辆,最大限度减少尾气排放污染。 

  三是深入推进机动车“四非”治理工作。针对全县汽车销售、改装、维修企业量大面广的实际,立足遏制、杜绝非法生产、非法改装、非法拼装、非法报废回收车辆尾气排放超标问题,扎实落实全县汽车销售维修企业汽车配件质量大检查、二手车交易市场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日常监管、机动车注册登记专项核查等工作措施,坚决杜绝不合格车辆上路行驶情形发生,在有效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同时,进一步减少机动车尾气超标准排放给大气环境带来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