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县三项措施提升环境行政审批服务质量

01.01.2015  00:13

  2014年以来,郓城县环保局根据市、县纪委和上级环保部门的要求,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采取了向企业发放征求意见表、定期召开重点企业法人代表座谈会、设置意见箱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统一思想,转变观念,统一思想,转变观念,彻底改变“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习气,热情为企业服务。

  一是对重点项目开通审批“绿色通道”。根据区位特点,将现代服务业、城市开发建设,招商引资项目等重点项目纳入绿色审批通道,实行“三个一”全程服务跟踪机制,即“一个项目、一套档案、一站式服务”,帮助解决项目审批、入驻、建设过程中遇到的环保问题,促进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今年共为郓城县城南水库、赵楼发电厂、菏泽富海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余热发电、山东锐华氟业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只塑料瓶等14个重点项目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全程办妥相关手续,审批事项满意率达到100%。

  二是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多年来我们环保局坚持企业办证不收费,并无偿的为企业提供复印、打印等服务。同时坚持一次性告知制度,通过设立网站政务公开栏、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一律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坚持审批限时办结制,在提报资料齐全的情况下,缩短审批时限,将我局有权力审批的报告表项目由国家规定的15日缩短到5个工作日;转报市局审批的项目3日内办结。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办结的,提前1个工作日告知当事人,并说明原因。

  三是优化审批模式,杜绝人情审批。为从源头上消除饮食服务行业污染隐患,在规定的审批时限内,改变以往一个科室单独受理审批的模式,采取科室联动,共同审批的办法。先由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统一受理项目申请,再由监察大队和中心窗口共同派人进行现场审核,共同做出是否审批的建议,最后由窗口负责办理。在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由管理科牵头,联动监察大队和监测站对建设项目进行现场监察验收,验收完成后三科室集体签字,确保项目建设符合环保法律法规要求,杜绝人情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