茌平县“严把四关”做好种粮大户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17.12.2015  09:58

茌平县严格按照省厅《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实施意见》(鲁财农〔2015〕26号)、《山东省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2015年实施方案》(鲁财农〔2015〕27号)及相关文件要求,科学工作部署,制定实施方案,与县农业局、农发行、信用联社等部门密切配合,紧密协作,有条不紊地将全县种粮大户补贴资金发放工作落到实处。

一、以乡镇政府为主体,把好种粮大户申报关。种粮大户种粮面积等基础信息的准确统计汇总是做好该项工作的基础。农户申报种粮大户,需2015年种植小麦种植面积面积达50亩(含)以上,同一块耕地在同一年内种植的粮食作物只能申报一次补贴。如实填报《茌平县种粮大户补贴申报表》,同时提供身份证、直补“一卡(折)通”、土地流转合同、土地承包证复印件。

二、乡镇多部门横向联合,把好上报名单申报关。财政农业联合下文规定,明确乡镇办事处政府为种植面积审核责任主体,各户将申报表集中报镇财政所,接到申报后,由镇财政所、农技站组成的审核组对申请人资格条件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则组织包村干部深入田间地块对面积进行逐户逐块进行核查,由联系村领导审核确认,并对补贴对象、面积真实性负责。

三、农业部门汇总,把好补贴农户终审关。根据涉农补贴“一本通”系统操作流程,乡镇上报的种粮大户发放清册全部汇集到农业局审核岗进行审核汇总,负责数据的真伪辨别、发放限额的界定、面积合并反馈等。使我县所有种粮大户农户都能合理、合规、最大成都地享受到该项惠农政策补贴。

四、财政部门勤监控,严把补贴资金发放关。上级文件明确规定,2015年,县级财政基层管理部门为支持农业保护补贴资金发放管理部门,是涉农补贴资金诸多发放流程中的最后一环,也是最关键的一环。茌平基层财政管理科坚持站好“最后一站岗”,严格资金发放审核,努力协调调度、高效办理拨付手续,顺利将补贴资金的“甘露”及时足量地“播洒”到种粮大户手中。

目前,茌平已完成种粮大户所有环节审核面积19626亩,补贴资金972084元,所有手续已办理齐备,近日即可顺利完成全部发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