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制定《沂水县盘活低效工业用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17.01.2015  00:35
      为进一步提升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盘活存量工业用地,实现土地利用方式转变,根据省国土资源厅要求,沂水县制定《沂水县盘活低效工业用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方案》对低效用地的盘活范围、认定标准及处置方式作了具体要求。

    《方案》要求,2014年12月底前完成全县低效用地的调查认定,2015年11月底前完成低效用地的清理处置工作。

    《方案》要求各乡镇要对本辖区内2012年6月30日前供应的工业用地项目进行拉网式清查,逐宗核实其开发利用现状,通过内业档案检查、外业实地核查,建立低效工业用地清查台账,上图入库。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制定低效工业用地盘活利用计划,按照分类处置的原则,逐宗拟定处置方案,成熟一个、处置一个。

      此次行动将进一步加强全县工业用地监管,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沂水县国土资源局 王彦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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