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土地登记工作四措并举谋创新

26.11.2014  18:44
                土地登记作为国土资源管理的基础业务工作,是保障土地交易安全、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管理土地市场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按照国土部和省国土厅有关要求,沂南县国土资源局在土地登记工作中,以规范求创新,以创新促规范:

              一是所有土地登记业务事项清单化。 按照《土地登记办法》规定的初始、变更、注销等不同类型,将各类土地登记的内容、程序、办理时限、审查要求等以业务清单的形式具体化、明细化,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必备程序和要件材料外,其它多余的一律简化取消。在政务大厅设置专门的咨询台提供土地登记业务办理咨询服务,制式的业务清单放置在每个登记窗口,同时在电子屏上滚动明示。权力事项全部清单化,使土地登记业务进一步公开、透明,方便了社会群众监督,提高了办事效率。               二是对土地抵押、转让等登记业务实行集体会审制度。 为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对土地转让、抵押登记业务实行集体会审制度,地籍科牵头组织执法监察、法规、批后监管等相关科室集体会审,对申请人申请登记宗地利用情况进行审查,对存在违法占地及闲置、改变用途等不按出让合同规定开发等情况的暂停审批,限期整改后再予以办理。范围登记环节集体会审,落实内部共同监管,企业违法占地数量明显减少,土地的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得到显著提高,截至12月初,2014年共办理了215宗土地抵押、转让土地登记,为企业融资金额6.2个亿,盘活利用闲置土地110亩,消除违法占地56亩。               三是进一步完善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业务。 根据国土部《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业务进行了完善和规范。简化了查询程序,从查询申请、查询方式、查询时限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对符合查询条件的完全做到了当场“立等即查”。截至12月初,2014年共向社会提供各类土地登记资料查询800余次。 四是建立登记信息部门共享交流机制。                 与房管、金融监管、税务等部门进行有效合作,建立登记信息部门共享交流机制,对转让、抵押等土地登记进行联合监管,从源头上更好的防范了土地登记风险,同时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该县通过对土地登记业务进行创新,进一步规范了土地登记行为,提高了工作效率,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有力支持了企业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获得了企业和社会的广泛好评和赞誉。( 沂南县国土资源局 刘泽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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