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阴县妇联搭建服务新平台 促进维权维稳工作双赢

29.06.2015  11:56

 

平阴县高度重视妇儿权益维护工作,将妇女儿童权益纠纷调解纳入全县“1148”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县妇联认真落实县委《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意见》要求,成立妇女儿童权益纠纷调解委员会,成为全县八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之一,主要受理调处婚姻家庭纠纷(包括婚姻、赡养、抚养、抚养、继承纠纷等)、妇女儿童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妇女劳动权益纠纷及其他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民事纠纷,在妇女群众和家庭中开展矛盾化解工作。

        一、加强机构建设,确保调解有网络。县妇联以文件的形式下发了《关于成立平阴县妇女儿童权益纠纷调解委员会的通知》,明确了调委会的性质任务、调解范围、工作原则、调解程序、工作制度等,刻制了机构印鉴,规范调解档案。妇联系统形成了以县妇调委为主导,以镇(街道)妇女维权服务站为基础,以村居“妇女之家”覆盖到面的妇女儿童权益纠纷三级调解网络。

二、加强队伍建设,确保调解有人员。县妇女儿童权益纠纷调解委员会由一定法律知识和信访维权工作经验的妇联干部和法院退休法官组成。调委会主任由县妇联退休领导担任,县法院退休法官担任首席调解员,委员由具有基层信访维权经验的乡镇退休妇联干部组成。调委会从法官、律师及司法干部中聘请了4名调解专家,着力提高调解工作专业化水平。

三、加强联动配合,搭建服务新平台。县妇联主动融入全县维稳大局,将妇女信访代理作为维护妇女权益的重要渠道,与化解矛盾纠纷紧密结合,依托县矛盾纠纷“1148”联合调处中心,成立了平阴县妇女信访代理总站。同时借助联合调处中心的专业优势、资源优势和人员优势,成立了平阴县妇女法律维权服务站和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妇女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等服务。

四、加强工作融合,创新维权新模式。通过在“1148”联合调处中心搭建妇女维权服务平台,形成了“三级联动、三方联接”的工作体系,即纵向建立了县、镇(街道)、村上下贯通、三级联动的妇女维权网络,横向建立了妇联与司法、信访部门互联互融、三方联接的工作机制。通过在工作上抓联合、资源上抓整合、载体上抓融合,实现了资源互补、业务互联、人员互助、纠纷联调,促进了妇女维权工作与全县维稳工作的融合提升,实现了维权维稳工作的双赢。

县妇女儿童权益纠纷调解委员会纳入全县矛盾纠纷1148联合调处中心,在维权机制方面突出了一个“”字,在服务方向上体现了一个“”字,表现在妇女群众身上体现了一个“”字。“1148”联合调处中心,搭建了专业化调处运作平台,运用司法力量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提高了妇联调解工作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同时,调委会用便捷经济的方法解决纠纷,方便了群众,降低了妇女维权成本,调解方式“比娘家人更理性,比法官更温情”,使妇女群众容易接受,促进了家庭和社会稳定。

(平阴县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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