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阴县开展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清理专项检查工作
近期,平阴县财政局、县审计局联合组成六个工作组对全县预算单位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清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范围是县级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及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县级各预算单位结转结余资金清理、缴纳情况。检查要与规范会计核算相结合、与全面清理往来款项相结合、与规范部门预算编制相结合、与加强银行账户管理相结合。此次联合检查重点关注四个方面:
一是检查按照新会计制度核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情况。财政部要求,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主要检查预算单位是否执行新的会计制度,是否对结转和结余资金分别进行核算,是否区分财政补助(拨款)和非财政补助(拨款)结转结余分别进行核算等。
二是检查本级财政拨款和上级转移支付结转结余情况。检查组应逐个部门、逐个项目、逐笔资金进行排查分析,分别对本级财政拨款和上级转移支付进行检查,看单位结转结余资金情况与会计账表是否一致。对没有设置专帐核算项目资金的,可由预算单位财务人员协助,从每一笔支出进行逆向分析,找到该笔支出对应的资金和项目来源,确定结转结余情况。
三是对预算单位往来资金认真进行分析。要严格区分各单位形成的往来资金,对每一笔往来款项进行认真梳理、甄别,对应其指标ID号分析各项往来资金的具体项目及其形成原因。并注意综合分析是否存在未确认收入而利用往来科目进行收支核算的情况,是否存在“以拨作支”方式转入预算单位往来账户的情况等等。
四是全面摸清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及存款余额情况。掌握预算单位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保留银行账户的情况。比如涉农、社保类银行账户以及其他形式的银行账户管理使用情况,检查核实这些账户截至2015年6月30日资金余额,确定结转结余数额。(孙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