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临朐县狠抓新型农保档案,力促农民养老有保障

09.05.2016  10:51

  近年来,在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中,临朐县档案局审时度势、及时介入,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高度重视、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切实抓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的建档、利用工作,确保广大投保农民“养老钱”的绝对安全。目前,临朐县在13个镇(街道、产业园、风景区)设立了农保机构,全县345个行政村普遍开展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同时为全县51万名投保农民全部建立了档案,立成案卷3.2万余卷。

四轮驱动,齐抓共管。针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保存时间长、利用价值高的特点,临朐县档案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社保中心、镇(街、园、区)社保所“四轮驱动”,形成了各司其职、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管理网络。县档案局负责统筹规划、业务监督指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协调,抓好档案管理体系的建立;县社保中心成立综合档案室,解决好人、财、物问题,发挥中坚作用;县社保中心、镇(街、园、区)社保所的专兼职档案人员做好保险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等工作。健全的档案管理体制网络,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工作做到了行政上有领导、业务上有指导、档案管理任务有人干。

建章立制,依法治档。无规矩不成方圆,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工作必须有完善的制度作保证。为此,根据《档案法》、《山东省档案条例》的规定,建立起档案工作约束机制。县档案局与县社保中心在深入乡村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联合制定下发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办法》,从建立农村养老保险档案的意义、机构人员,到档案的整理归档、案卷质量、保管利用和制度建设等作了具体规定,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同时,指导县社保中心制订完善了档案的立卷归档、查阅利用、保密、保管、统计、鉴定销毁等制度,以及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工作走上了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精心指导,注重规范。为确保全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和统一,案卷质量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县档案局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从文件材料的收集、案卷整理到档案保管,都精心指导,热情服务。一是应归尽归。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是全面记录农民投保情况的第一手资料,也是发放养老金的重要凭据,涉及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必须做到应收尽收、应归尽归。为此,县档案局结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的实际,指导县社保中心编制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要求县、镇(街、园、区)社保机构及时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文件材料收集齐全,整理归档,确保全面、真实、系统反映新型农村社会保险工作的历史面貌。二是搞好培训。针对全县社保系统的专、兼职档案人员新手多,缺乏档案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实际,县档案局与县社保中心联手,对档案人员进行档案业务培训,认真学习档案法律法规、档案业务知识和基本技能,使县社保中心、镇(街、园、区)社保所的专兼职档案人员基本掌握了档案管理的基本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成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工作骨干,保证了全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集中立卷。每年的4月份,由县社保中心组织,县档案局派人指导,将上年度县、镇(街、园、区)社保部门形成的各种文件、票据、表、证明、声像、电子等保险业务档案进行集中统一立卷,并达到档案材料收集齐全完整、组卷合理、编目准确、装订周正结实,卷皮书写规范、检索工具完善的标准要求。四是统一档案装具。县社保中心和13处镇(街道、产业园、风景区)社保所全部使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监制的卷盒、卷皮,并用密集架或铁橱存放,符合档案的保管要求。

开发利用,保障有力。在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工作中,县档案局、县社保中心把利用档案为投保农民提供优质服务作为工作的落脚点。为切实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的开发利用工作,县社保中心编制了案卷目录、全引目录、人名索引等检索工具,编印了保险业务文件汇编、基础数据汇编等资料,并将保险业务数据录入计算机,实行微机化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同时,依据齐全、完整的保险业务档案,为14.2万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的投保农民按月发放养老金,充分发挥了档案“记录一生、跟踪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的作用,真正让投保农民吃上了“定心丸”,被群众亲切地称为“民心工程”。

责任编辑: 潍坊信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