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改善环境质量,商河县环保局坚持“三个结合”,强化环境监管,不断提高执法监管水平,确保辖区环境安全。
一是坚持环境监管与建设项目环评相结合。强化源头防范、预防为主,严把所有新、扩、改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关口,坚持“三同时”制度,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
二是坚持环境监管与排污许可相结合。严格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根据总量控制要求,严格审核排污企业的重点污染物排放量,实行环境管理、监察、监测对数据联合审查,确保上报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对超标排污企业施行限期治理,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坚决关停取缔。
三是坚持环境监管与达标排放相结合。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促使企业加强污染治理,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加大自动监控能力建设力度,随时掌握污染排放情况,保证其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