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邑县环保局全面开展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23.10.2015  10:23

  根据上级关于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的要求,临邑县环保局联合商务局、交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开展油气回收第三阶段治理工作。 

  一是制定了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限定了辖区内所有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安装以及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的整治期限。二是相关部门联合出台具体措施。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储油库和加油站未按要求落实油气回收治理的,环保部门不予通过其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商务部门不予许可成品油零售经营资质或不予通过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新登记油罐车未配套建设油气回收系统的,交通主管部门不予发放道路运输证。整治单位将在年底前全部完成油气回收治理任务。 

  启动的油气回收专项治理工作,使汽(柴)油存储到运输再到零售各环节产生的油气被回收处理,将从源头上降低PM2.5的来源,进一步减少油气挥发对大气环境造成的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