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明年县级以上三公全面公开 杜绝"吃空饷"

04.12.2014  10:10
  半岛都市报12月3日讯(记者 郝园园) 记者获悉,我省出台《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2015年县级以上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 三公 ”经费预决算要全面公开。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从严控制新增收费项目,取消法律法规依据不充分、政策效应不明显的收费基金项目,力争在现有基础上再压减三分之一。同时提出,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推进电子化支付管理,力争2017年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和全部乡镇。

  根据意见,从2014年开始,全面启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2015年在预算管理改革上取得决定性进展,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上取得实质性突破。2016年基本完成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的各项任务,在全省构建起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体系,力争在全国率先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各级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均应公开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并逐步公开部门支出绩效情况。2015年县级以上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要全面公开。乡镇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公开政府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

  意见提出,要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调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持社会民生力度,2015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为10%,以后年度逐步提高,2020年达到30%。健全预算标准体系,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秩序,严格按政策落实公务人员薪酬、福利和社保费用支出。实行财政供养人员实名制管理,完善组织、机构编制等部门联合共管人员信息共享机制,严禁超编配备人员,杜绝“ 吃空饷 ”现象。

  财政收入管理方面,2015年全面推行税式支出管理改革,动态掌握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全面落实国家各项结构性减税政策,严禁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超越权限多征、提前征收或减征、免征、缓征应征税款。

  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从严控制新增收费项目,取消法律法规依据不充分、政策效应不明显的收费基金项目,力争在现有基础上再压减三分之一。建立常态化收费公示、听证制度,涉企收费实施目录清单管理,目录清单外的收费项目一律停止执行,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严格控制政府性楼堂馆所、财政供养人员以及“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成本。

  在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面,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推进电子化支付管理,力争2017年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和全部乡镇。健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严格控制向部门单位实拨资金,清理取消各级行政单位实有资金基本账户。加强财政专户管理,一律不得新设专项支出财政专户;现有专户除经财政部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予以保留的外,其余专户2016年年底前一律取消。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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