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参加驾照满分学习 网上卖分两名男子被拘

30.06.2017  17:23
  今年20岁的刘某大学刚毕业,还没找到工作;今年34岁的关某做生意失败,闲来无事。两人从网上发现,可以通过卖驾照的分赚钱,从去年9月到今年4月,他们多次参加满分学习,引起交警部门注意。该案件移交给市交警支队特勤大队侦办,两人后被依法传唤到案,如实承认自己的违法事实。6月29日,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两人因提供虚假证言,被依法行政拘留7日。

  

刘某、关某被送进拘留所。



  每次都是给不同车辆处理交通违法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管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还实行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超过12分的,由交管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并接受强制学习,考试合格者,发还驾照。

  近期,市交警支队安全教育大队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关某、刘某两名男子从去年9月到今年4月,多次参加满分学习,存在卖分嫌疑。后来,该案件移交给市交警支队特勤大队侦办。

  “正常情况下,驾驶员被一次性记满12分,参加科目一考试后,不可能在较短的时间又出现类似的违法行为。”市交警支队特勤大队治安中队民警许照军说,他们立即对案件展开调查。经了解,在这段时间内,关某共参加了5次满分学习考试,几乎每个月都去;刘某共参加3次。他们每次都是给不同车辆处理交通违法,这些车辆的违法行为多在省外。

  目前,关某、刘某因提供虚假证言,被依法行政拘留7日。

  都是网上联系,买卖双方互不认识

  调查过程中,为固定证据,民警和每一位车主取得联系。“我们向车主了解情况时,他们都很诚恳,承认是花钱买分。”许照军说,“这些车主都是从网上联系卖分的,他们之间互不认识。

  其中寿光的车主方先生说,他的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超速50%以上,被一次性记满12分。方先生是做生意的,之前都是由司机开车,后来司机辞职,他不想拿自己的驾照处理交通违法,就从网上买了分。

  民警后将关某、刘某传唤到市交警支队特勤大队。经了解,34岁的关某生意失败后,一直没有工作。闲来没事,关某在网上发现可以通过卖驾照的分赚钱。同样,今年20岁的刘某大学毕业后,没找到工作,也在网上得知卖驾照分可以赚钱。两人有驾驶证,但还没有买车,想通过这个机会赚点零花钱。

  “这两人每次考试都能通过,但他们对卖分是违法行为全然不知。”许照军提醒,卖分存在潜在风险,如果买分人还有其他违法行为,如肇事逃逸等,那么卖分人也可能因此卷入诉讼。另外,由于驾驶证号就是身份证号,买分、卖分会泄露个人身份信息和个人车辆信息。 文/图 本报记者 陈怀禹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