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龙口局“双管双责”强化集团公司食品安全监管

31.12.2014  14:24

  为切实加强对集团公司下辖食堂、酒店等餐饮单位的安全监管,保障餐饮食品安全,烟台市龙口局在山东能源龙矿集团试点推行餐饮单位“双管双责”制度。
  在管理层面,积极构建监管部门和厂矿企业双重管理机制。指导龙矿集团公司设立专职食品安全工作站,指定专职管理人员,重点负责集团公司内部酒店、食堂及周边餐饮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卫生检查、安全监管、宣传教育等食品安全管理岗位职责。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每季度对龙矿集团食品安全工作站进行1次业务指导,每年至少对辖区餐饮单位进行2次明察暗访,确保相关餐饮单位始终处于高压监管之下。
  在责任层面,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和对外服务双重责任。一方面,与集团公司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范畴,从严落实采购验收、加工操作、消毒保洁等关键环节岗位职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加工操作规范、安全;另一方面,指导企业张贴食品安全承诺书和宣传画,接受社会监督,通过集中培训、组织观摩等形式,引导企业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进一步树立安全放心的餐饮服务新形象。
  通过实行“双管双责”管理模式,有力提升了集团公司餐饮单位管理水平,双管以来共核发、延续《餐饮服务许可证》23  个,持证经营率达到100%,有3  家餐饮单位积极申报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并顺利通过验收,全年无违法违规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