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德厅长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和全省环境状况、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29.05.2018  03:29


2018年5月28日,在山东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受省政府委托,省环保厅厅长王安德向大会报告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和全省环境状况、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王安德在报告中指出,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成立了省委书记、省长任组长的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编制了《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报请党中央、国务院审核同意,及时召开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视频会议,各项整改工作全面展开、积极推进。并从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加强重要区域生态保护、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等五个方面,详细介绍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王安德在报告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和目标完成情况时说,我省2017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5.1%、12.2%、5.73%、6.43%,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25.0%,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58.6%,达到或好于三类水体比例为55.4%,劣五类水体比例为2.4%,国家下达的8项约束性指标计划全部完成。

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2017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分别为24、37微克/立方米,已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106微克/立方米,比2013年下降33.8%;重污染天数平均为14.9天,比2013年减少45.9天,减幅达75.5%。

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2017年,全省水环境质量实现了连续15年持续改善,各项主要指标均达到了国家“水十条”年度考核要求。83个地表水考核断面中,优良水质断面(达到或优于三类)占55.4%,劣于五类水质断面占2.4%;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9%;全省52处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中,水质达到或优于三类标准的比例为98.1%。

环境安全总体可控。 全面加强危险废物、涉重金属企业、放射源等环境安全隐患的风险管控。持续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积极开展打击进口固体废物违法专项检查。2017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放射源和工业辐照加速器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妥善处置一般突发环境事件6起。

王安德从环境污染总体依然严重、机动车污染日益突出、土壤污染治理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基础薄弱、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部分整改工作迟缓等方面分析了当前我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困难。指出我省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产业布局偏乱的问题依然突出,部分河流断面水质劣于五类,少数河流断面水质出现反弹,个别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不稳定。农村和农业领域环保欠账较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艰巨。我省柴油车和重型柴油车的保有量均居全国首位,运输结构又以公路为主,机动车污染问题尤其突出。全省土壤污染治理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环境质量状况与群众期盼和中央要求都有很大差距,环境保护面临的压力和责任前所未有。

王安德强调,为确保完成新年度目标,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抓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 充分发挥环保督察的整改倒逼作用,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建立日常调度、督办机制,制定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落实省级领导分工督导,省直部门包案督办制度。对照中央批准的环保督察整改方案细化各市各部门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确保可核查、可考核。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对整改完成的问题,组织开展“回头看”,对整改重点难点问题以及进展滞后的问题,强化跟踪督办和挂牌督办,确保反馈问题整改见底到位。

加快推进“四减四增”。 坚持源头防治,将生态环境保护融入新旧动能转换全过程,进一步发挥环境保护的监管、引导、服务作用,调整产业、能源、运输和农业投入“四个结构”,减少过剩和落后产业,增加新的增长动能;减少煤炭消费,增加清洁能源使用;减少公路运输量,增加铁路运输量;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从根本上解决污染问题。

打赢打好8场标志性战役。 落实中央关于打赢打好几场标志性战役的要求,加强与国家相关部委的汇报衔接,结合我省实际,加快出台8个专项作战方案,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饮用水源水质保护、黑臭水体治理、渤海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危险废物治理、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治攻坚战,确保三年时间明显见效,利用3年攻坚,切实解决各领域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

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按照国家部署,加快推进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有序推进政府机构改革,积极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权责清晰、多元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压实党委政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职能部门“管发展就要管环保、管生产就要管环保、管行业就要管环保”、企业污染治理主体、社会组织促进生态意识提高、公众共同参与共同监督等六大责任,配套建立考核机制和奖惩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生态环保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