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日报:发展文化产业要用足用好税收政策

25.05.2015  17:12

  山东省委、省政府提出“一业一策、敲开核桃”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的决策部署,对于促进我省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山东是孔孟之乡、礼仪之邦,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一直以来就是国内外知名的文化资源大省,省委、省政府早就提出要加快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并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和《山东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国税部门肩负着经济调控职能,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责任重大。全省国税系统将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狠抓落实,积极作为,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促进我省文化产业转型升级、繁荣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突出重点用好政策红利,助力文化产业做大做强。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等战略方针的提出,以及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一系列文化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的出台,为全省文化企业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在新一轮文化产业大发展的浪潮中,必须抢抓机遇,用足用好各项政策,真正将政策利好转化为文化产业发展的动力。一是加快推动转制升级。实施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是文化体制改革中的关键一环,也是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目前,国家对文化企业转制有很多专门的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到2018年年底前对转制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对转制过程中形成的符合条件的损失,允许按照税收法规定税前扣除等等。国税部门在认真落实好税收优惠的同时,将积极与相关部门配合,认真开展文化转制企业资格认定审核,为转制文化企业申请税收优惠提供前置服务,引导相关企业抢抓政策机遇,用足用好优惠红利,加快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模式。二是积极借力营改增改革。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是“十二五”时期我国结构性减税政策的重头戏,对于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第三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前期试点过程中,已经充分显现了其在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产业转型方面的积极作用。随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范围的扩大,文化创意业和文化服务业等行业也将纳入改革,届时这些企业的进项税额可以实现抵扣,销售服务也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降低经营成本、扩大产品市场将会十分有利。三是充分发挥税收调节作用。税收是重要的经济杠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充分运用税收的调节作用,通过各项税收政策的落实,促进文化产业的分工协作和资源整合,推动文化产业规模发展、集聚发展。特别是鼓励国有骨干文化企业,实行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重点打造若干个具有特色文化品牌的企业航母,从而组建山东自己的文化产业航母舰队,进一步增强全省文化产业在全国的知名度和整体竞争力。

  面向大众鼓励创业创新,促进文化产业百花齐放。文化产业归根结底是知识经济,提升文化产业的质量和效益的关键在于创新。李克强总理在今年“两会”上提出,要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并将其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引擎。近年来,山东文化产业发展中涌现了许多成功的案例,但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特别是缺少一些独具特色的文化品牌,迫切需要通过万众创新进一步加以推动。一是鼓励文化产业创新。创新是促进文化产业转型、提升文化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内在动力。当前,税收政策对文化产业创新的支持力度很大,如对从事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的高新技术文化企业,以及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方面有企业所得税优惠,对销售、出口动漫软件有相应的增值税优惠等等。全省文化企业应积极抓住这一机遇,借助“互联网+”行动计划,大力发展以高科技为支撑的新兴文化产业,发展壮大新型业态,抢占产业竞争高地。二是扶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小微文化企业是文化产业发展的生力军,在繁荣文化市场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国税部门在认真落实国家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各项税收优惠的同时,还积极依托信息技术,紧跟文化产业发展需要,不断加快自身服务手段的创新步伐,积极服务全省文化产业发展“金种子”计划,扶持小微文化企业成长。比如,针对小型微利企业融资难问题,省国税局与光大银行等有关单位联合推出了“微众税银公众服务平台”,免费为企业提供纳税信用等级证明及税款入库证明资料,为企业办理融资等事项提供方便,有力地支持了小微文化企业发展,促进全省文化产业遍地开花、蓬勃发展。

  优化服务便民办税,让文化产业尽享和谐春风。山东文化产业迎来了发展的春天,服务必将成为这个春天里最和煦的春风。以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为目标,山东国税部门将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围绕省委、省政府文化产业发展的相关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为促进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全方位服务。一是深入开展税收政策宣传辅导。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办税服务厅、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平台、纳税服务QQ群、手机APP服务等多种载体,加强文化产业相关税收政策宣传,建立专家团队业务交流平台,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及时解答纳税人提出的政策疑问,确保国家税收红利惠及每一户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二是全面实施纳税服务规范。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落实《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进一步简化文化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办税流程和备案资料,减轻纳税人负担,降低纳税成本。积极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创新纳税服务措施,根据文化企业经营特点,提供个性化纳税服务。三是强化政策跟踪和分析调研。紧紧围绕全省“两大文化产业圈”、“三条文化产业带”、“多组团文化产业聚集区”等文化产业发展布局,加强文化产业发展税收经济分析,及时了解文化企业税收政策落实情况,及时帮助企业解决政策落实中遇到的问题,从税收角度主动向各级党委政府提报文化产业发展方面分析建议,积极服务领导决策。四是加强对走出去文化企业的管理和服务。积极发挥国际税收管理工作优势,加强国际间的税收情报交换,利用好国际间税收协定,落实好相关文化产品、服务的进出口税收政策,鼓励山东文化企业走出国门,促进文化产品和服务开拓国际市场。

  文化是软实力,税收是推动力。服务文化产业发展,国税部门大有作为。全省国税系统将紧紧围绕山东文化产业高地建设的战略部署,用足用好税收政策,做实做新纳税服务,为全省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添力加油,为推进山东文化强省建设作出贡献。
 

  (作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局长 刘景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