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再“放大招”增加煤炭运力

09.11.2016  19:39

为保障今冬明春电煤稳定供应,特别是居民生活、取暖、制气以及重点地区用煤需求,发改委已与铁路总公司就增加煤炭运力进行了研究,决定近期加大电煤拉运力度。

发改委定于11月9日召开相关会议,参会单位有陕西省发改委、煤炭局,山西省煤炭厅,内蒙古煤炭局,交通运输部水运局,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秦皇岛港务集团,神华集团,中煤能源集团相关负责人。

这也是发改委自9月8日以来召开的第8次煤炭会议,政策覆盖面已达到了“产、运、销”全产业链。

据悉,国家发改委11月3日召开规范煤炭企业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会,中煤、神华被要求带头下调煤炭售价10元/吨。随后,山西潞安矿业、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兖州煤业等公司相继出台文件,响应发改委降价号召,主动对动力煤等下调10元/吨。

此前,为恢复先进产能,控制煤价上涨,发改委此前已批复让各大国有煤炭集团的优质、高产、高效矿井率先恢复了330工作日的生产。

有关专家表示,相关部门根据企业反映的情况,正在研究完善先进产能释放的长效机制,总的原则是充分尊重市场运行规律,根据市场供求变化科学确定,运用市场化手段加强产能调节。

值得关注的是,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门关于煤炭行业去产能、保供应、稳价格、促转型等系列政策措施,推进签订煤炭购销中长期合同、保障上下游产业平稳健康发展,11月8日上午,神华集团、中煤集团、中国华电集团、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四大央企经充分协商沟通,签署了首批电煤购销的中长期合同,拉开了2017年度煤炭供需双方签订中长期合同的序幕。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表示,签订煤炭中长期合同,对于企业和国家,都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既有利于煤电行业的健康发展,有利于煤炭价格的理性回归,同时有利于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措施,有利于与国际市场接轨、改善煤电市场秩序。煤电双方在深入研判市场走势的基础上协商确定中长期合同,就是对价格的理性判断和回归,使双方意愿得到最大限度的尊重和体现,有利于实现双方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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