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路怒事件:路怒代价大 且行且珍惜

08.05.2015  12:01

   发生在成都街头的“暴力殴打女司机”事件连日来持续发酵。行车记录仪视频表明,这是一起典型的因“路怒”引发的极端事件。其实,“路怒”时时刻刻发生在我们身边。本报记者从各地有关部门了解到,我省也曾发生过一些因“路怒”引发的暴力事件,伤人者甚至被诉上法庭判了刑。

  临沂:会车时故意别车遭暴打,下手重的被刑拘了   齐鲁晚报临沂5月7日讯(记者 高祥 通讯员 郝建明 相传东)因为轿车晃大灯,沂水县一大货车司机与对方会车时故意别车,差点把轿车别进沟里,随后双方争执起来,大货司机被轿车司机一顿暴打,经鉴定为轻伤二级。5月6日,打人后潜逃4个多月的轿车司机张某被抓获并刑拘。   去年12月27日傍晚7点,沂水县人张某驾车回家途中,从对面驶来的一辆大货车想超车时突然加速。见两车距离较近,且大货车速度很快,怕发生意外,张某就用大灯晃了几下,提醒货车司机注意。大货司机刘某见此很生气,在与张某会车时故意别了他一下,致使张某紧急打方向盘,车辆差点冲进路边的沟里。   张某一怒之下,掉转方向开始追刘某,追了300余米后,张某将刘某的大货车逼至路边停下。张某气冲冲地质问刘某:“你会不会开车?”刘某回呛对方:“你毛病还挺多,敢拿大灯晃我!”由于话不投机,张某打电话叫朋友张某某前来帮忙,刘某一听更是火冒三丈,开始与张某对骂起来。   不一会儿,张某的朋友张某某等3人开车赶到现场。听说是刘某故意找事,张某某二话没说就开始打刘某,双方随后厮打起来。打斗中,刘某被张某等人打倒在地、鲜血直流。此时,路过的群众报了警,张某等人慌忙驾车逃离。   后经法医鉴定,刘某伤情构成轻伤二级。当民警打算抓捕张某、张某某等人时,他们已闻风外逃务工。5月6日,张某、张某某被抓回。经讯问,二人对因张某与刘某会车发生纠纷、结伙殴打刘某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张某、张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潍坊:并道引发“斗气车” 伤人者被判管制两年    记者 张焜   7日,记者从潍坊市有关部门了解到,潍坊也曾发生过开“斗气车”而致人受伤的案件,下手重的人受到法律惩处,被判管制两年。不过,因开“斗气车”而引发的刑事案件并不多,大部分“路怒族”都能忍住火,握手言和。   “教育”不成被打成轻伤    2014年11月的一个深夜,潍坊市民马某驾车在市区行驶时,右侧一辆黑色轿车突然向左并道,险些与马某的车撞上。两车同时刹车停了几秒后,黑色轿车司机未表示歉意,就驾车驶离。   见黑色轿车毫无歉意,马某十分气愤,遂驾车追了上去,要“教育”对方一番。两车追出一段距离后发生刮蹭,这一下让两车上的人都忍不住了。黑色轿车司机周某下车后就与马某及车上的一名女性乘客打了起来,导致双方都受了伤。经鉴定,马某被打成轻伤二级,同车女子被打成轻微伤,周某也受了轻微伤。周某殴打他人致轻伤,已涉嫌触犯刑法,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近日,法院经审理查明,周某以前就因与他人打架而受过行政拘留的处分,认为需要对周某采取一定措施,防止其再因冲动伤害他人,遂判决对其管制两年。   刮蹭了气消了也悔了    奎文法院一位工作人员说,像马某和周某这样两辆机动车“斗气”而引发刑事责任的案件并不多见,偶尔有机动车与电动车“斗气”伤人的案件会诉至法院。   不过,大部分“斗气车”事件,最终都能够彼此忍让,握手言和。今年4月7日,新华路福寿街路口附近发生一起刮蹭事故,原因是一辆轿车想插队左转,而公交车未让道。结果,轿车司机在左转绿灯还有8秒的情况下,占住左转道路不走。两车拐弯后,轿车又多次阻挡公交车行驶线路,最终发生轻微刮蹭。   不过,事故发生后,双方驾驶员情绪并没有过激,奎文民警调取监控了解情况后,对双方进行了批评教育,双方都表示了悔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