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总工会印发通知 在全省开展“职工大讲堂”活动

04.05.2017  23:42

      为进一步加强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工队伍综合素质,省总工会近日印发《山东省总工会关于开展“职工大讲堂”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决定在全省开展“职工大讲堂”活动。
  “职工大讲堂”活动以企业内部职工个人“”、“”为主要形式,以各级劳模、技师、工匠和专家学者辅导讲座为辅助形式,引导职工主动学习、深入研究,形成主讲人理论讲解与作业现场操作相结合、学员互动提问与研讨考评相结合的主动互动和互学互促学习模式,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职工活动室、职工书屋等现有文化阵地和设施作用,实现全员化参与。
  通知要求,企业工会要坚持常年组织开展“职工大讲堂”活动,重点放在班组,可以组织“擂台赛”、“晋级赛”、“冠军赛”等多种形式推动职工大讲堂活动的开展,从中发现、培养职工教育培训人才,充实企业人才资源库。省、市、县(市、区)总工会根据企业工会组织开展“职工大讲堂”情况,对企业推荐的优秀作品,通过集中评议等多种方式进行展示,推动区域范围内互相交流学习,努力促进大讲堂活动成果转化,在提升职工素质上取得积极成效。省产业工会和大企业工会、省直机关工会可根据实际,开展具有行业和企业特点的“职工大讲堂”活动。全省职工素质建设工程领导小组负责“职工大讲堂”活动的组织实施,经费可由基层企业工会经费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市、县(市、区)总工会及省产业和大企业工会、省直机关工会为活动开展提供必要的场地、设施和物资保障。

烟台市委统战部助力海外山东籍企业渡过难关
    日前,获悉海外鲁籍企业遇到困难,外事侨务办
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1月10日,省委常委会利用一天时间,外事侨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