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下发通知要求掀起向邹碧华同志学习热潮

16.03.2015  14:38
  3月11日,省法院下发通知,要求全省法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及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等有关通知精神,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的活动,在全省法院迅速掀起向邹碧华同志学习的热潮。

  通知指出,要充分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高度评价了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精辟概括了邹碧华同志所展现的时代精神,对广大党员干部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当前,在大力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入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对于进一步做好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具有重大指导意义。要准确把握邹碧华先进事迹的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学习他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的优秀品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依法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学习他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的担当精神,锐意进取,顽强拼搏,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司法体制改革的伟大实践;学习他公正为民、爱岗敬业的职业情怀,心怀崇高职业理想,恪守职业道德和司法良知,以实际行动赢得社会对司法的尊重和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仰;学习他清正廉洁、崇法尚德的道德情操,始终做到心中有戒,守纪律讲规矩,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要广泛开展“法官当做邹碧华”学习讨论活动,省法院将在3月底召开全省法院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视频交流会,扩大学习宣传活动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全省各级法院要以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为契机,进一步丰富先进典型的类型和层次,健全完善先进典型资料库,树立和发现“邹碧华式”的好法官,特别要注意发现和推出在学习邹碧华同志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要把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转化为强大的工作动力,推动全省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要切实增强群众观念,深入践行“四心工作法”,进一步加强司法便民利民工作,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使每一起案件的处理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部署要求,敢于担当,攻坚克难,始终保持改革的信心和定力,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地落实各项改革措施。要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工作,持之以恒推进司法作风建设,继续深入整治“六难三案”问题,对法院队伍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学习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全省各级法院要切实加强对学习活动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筹划、务求实效。全省各级法院党组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对学习活动的领导责任,建立工作责任制,认真抓好工作落实。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学习,率先垂范。政工部门要精心组织学习活动,积极创新学习方式,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要运用法院系统官方网站、机关内网、微博、微信等平台,宣传学习活动的开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加强舆论引导,让人民群众通过我们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的活动,来了解、理解、支持人民法院工作,营造弘扬法治精神、维护司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此前,省法院已下发通知,在全省法院组织开展“法官当做邹碧华”主题征文活动,要求全省三级法院领导干部和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以“法官当做邹碧华”为主题,结合身边的先进典型、先进事例,联系自身思想、工作、生活等实际情况谈认识、谈体会,引导广大干警以先进典型为镜,深学、细照、笃行,努力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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