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召开现场会 深入推进全省司法鉴定规范化建设

23.12.2016  21:08

              12月23日,省司法厅在济南召开全省司法鉴定规范化建设推进会(现场会),进一步推进司法鉴定实现规范化管理。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马灵喜出席会议并讲话,济南市政府副秘书长张鲁军,山东交通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鹿林到会致辞,济南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谢圣仁,山东交通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李贞涛出席会议。
              会议肯定了今年以来省司法厅在全省司法鉴定行业广泛开展“诚信规范为民”系列活动,司法鉴定规范化建设取得的积极成效。一是制度体系基本健全。全省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司法鉴定管理制度体系,在各个环节基本实现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二是执业条件不断完善。全省鉴定机构均达到仪器设备配备标准,95%的机构场地达到“四室”标准,多数机构服务窗口达到“外观布局标准化”要求,涌现出一批场所规模大、建设标准高、综合实力强的鉴定机构。三是能力建设卓有成效。全省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鉴定人达125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8人;89家鉴定机构通过省级以上资质认定或认可,参加能力验证超过2000次,行业人才结构得到改善,技术能力明显增强。四是行业秩序日益规范。全省投诉量连续两年下降,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违规违纪行为明显减少,执业行为进一步规范,行业秩序得到明显优化和改善。五是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各地积极规范服务措施、标准、流程,公开服务事项和服务承诺,免费解答咨询,提供优质鉴前服务,广泛设立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工作站,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统一、深化认识,充分认识到加强司法鉴定规范化建设是顺应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司法鉴定行业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是确保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
会议提出,规范化建设要执行“一二三四五”工作思路,即贯穿“提高鉴定质量、规范行业秩序、保障司法公正、服务大局民生”这一条工作主线;不断完善司法行政与行业协会“两结合”的管理体制;构建以高资质、高水平的司法鉴定机构为龙头,以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专业性司法鉴定机构为支点,其他司法鉴定机构为基础的“三维”服务体系;突出抓好外观标识标准化、内部管理标准化、鉴定程序标准化、对外服务标准化等“四化”机构建设标准;推进质量体系、诚信体系、人员队伍、机构品牌、管理体系等五个建设。
会议明确,司法鉴定规范化建设要坚持五个原则,一是坚持加强领导,齐抓共管;二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三是坚持依法规范,维护公平;四是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五是坚持点面结合、系统推进。
              会议要求,一要提升鉴定质量,全面推进司法鉴定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和能力验证工作,研究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能力评价的组织形式、方式方法,探索建立多方鉴定质量评价机制;二要健全诚信体系,进一步完善诚信执业档案,定期公开诚信执业情况,构建“五位一体”的监督体系,抓好失信惩戒;三要强化品牌战略,引导鉴定机构以“四化”为标准,加大硬件投入,引进高端人才,提升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培育在全国叫得响、在省内起引领作用的司法鉴定品牌机构;四要提高队伍素质,探索司法鉴定准入资格考试制度,大力实施人才建设、人才引进工程,组建司法鉴定专家库,加强队伍思想建设引领,全力打造思想过硬、能力一流、技术精湛的鉴定人队伍;五要健全管理体系,抓好重点工作环节配套制度的健全完善、贯彻执行,打造“两结合”管理体制下多方协同管理的司法鉴定管理模式,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管理体系。
              各市司法局分管局领导、司法鉴定管理科(处)长参加会议,省司法鉴定协会理事座谈会议代表列席会议。与会代表实地参观了山东建筑工程司法鉴定中心、山东交院交通司法鉴定中心的场所建设、服务设施、外观标识、档案管理、内部制度等规范化建设成果。济南、泰安、聊城等市司法局和山东交院交通司法鉴定中心、胜利油田中心医院法医司法鉴定中心、山东金盾司法鉴定所分别介绍了在规范化建设方面的特色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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