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5类人员可保送高校 考生可提出保送申请

18.01.2016  21:58

   东营网讯 1月18日,省招考院公布,2016年,省级优秀学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集训队成员、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优秀学生、公安英烈子女、退役运动员等5类人员具备高校保送资格。具备保送资格的考生可向有关学校或部门提出保送申请。

  具备保送资格拟参加保送生招生的考生应参加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考生应向有关学校或部门提出保送申请,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及考生所在中学审核确认并通过多级公示后,参加有关高校组织的保送生综合考核。高校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和学校选拔要求,确定拟录取保送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凡是被招生院校确定拟按保送生录取的考生,须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 www.sdzk.cn ,下载、填写《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拟录取考生确认表》,一式2份,由中学填写推荐意见后,在3月底前将《确认表》寄到招生院校。考生只能选择寄送到1所招生院校。

  拟录取保送生经审核后,考生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确认后,办理录取手续。已确认保送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录取。(记者 李红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