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取缔3599台燃煤锅炉

25.08.2016  20:18

  本报讯 为全面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增加“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临沂市兰山区不断加大燃煤锅炉治理力度,目前全区3599台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已全部取缔。

  兰山区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占临沂市总量的60%,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其数量大、分布广、涉及企业多,整治取缔工作难度大。为此,兰山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区级领导包片区,全力督导推动。区人大、区政协多次开展专项视察活动,积极建言献策、帮助推动。各镇街、有关部门把其摆上突出位置,明确目标、全面施策。

  为确保取缔工作顺利推进,兰山区层层传导压力,建立区、镇、村三级监管网络,实现三级发力。区、镇街及企业层层签订责任书,把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责任人。建立燃煤锅炉整治取缔台账,明确时限和责任人,实行统一编号和销号管理,每周一调度,一周一通报,抽调专人成立督导组,实现督导常态化。健全部署、检查、督导、督办、约谈、问责闭环式工作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兰山区坚持疏堵结合,协调加快推进供热、供气管网铺设,综合运用集中供热、能源替代、入驻园区、整合提升等手段,解决企业取缔锅炉替代问题。实行锅炉拆除补偿,市区两级共投入逾4850万元补偿拆除锅炉,加快了工作推进,减轻了推进阻力,仅用半年多就完成了全部取缔任务。

  燃煤锅炉取缔不能一劳永逸,兰山区坚持边取缔、边巡防,建立全天候、全覆盖、全方位环境执法监管网络,组织开展夜查、早查、节假日突击查、特殊天气重点查等,加大环保、公安、工商、供电、质检和安监等部门的协作力度,加强联勤联动,形成环境执法合力。建立复燃燃煤锅炉有奖举报制度,举报兰山区范围内锅炉复燃的,一经查实,给予2000元奖励。 宋晓丽 何秋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