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万次转发!"发飙司机"被差评 网友谴责司机的嚣张行为

03.08.2015  02:26

  本报7月31日刊发了山东省司法厅一警车司机追尾私家车后不道歉还发飙的报道,引起社会关注。截至当天下午5:25,该新闻在爱济南APP上已经被转发14万余次,网民除了谴责司机的嚣张行为,也提出严管警车使用的建议。

  截至31日下午5:25,这条新闻在爱济南APP上的阅读量达141344次。大量网友跟帖发表评论,还为司机的行为点“差评”。网民“火星网友”称,执法公务车驾驶员更应带头维护自身和机关形象,遇事出言不逊甚至爆粗口,实在是给单位抹黑,伤害群众感情。

  2013年12月3日上午,在历山路的中段,因为违法占用非机动车道停车,两辆车身带有“司法”字样的制式警车被历下交警大队民警贴了违法停车的告知单。警车乱停照样要开罚单,过往行人纷纷对交警秉公执法的行为点赞。

  据通报,省司法厅这名司机已被停职检查,并被要求作出深刻反省。有网友建议,希望各公务部门以此事为契机,用更加严格的制度管理公务车辆的使用,规范工作人员言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一位律师表示,不管是什么单位的车,都应遵守法律法规,发生交通事故理性接受交警部门的处理,公车更应该起模范带头作用。

  【网民跟帖】

  @骑毛驴看日出:强烈要求严肃处理。

  @济南网友:弱弱地问下,司法机关通勤班车悬挂警用车牌安装警灯,这合乎规定吗?而且车牌显示这似乎应该是枣庄市警务用车,咋就成了省司法厅的通勤班车?谁能给个明白说法?

  @匿名网友:为什么好多省份都取消特权车牌了,山东还留着“鲁O”牌照?

  @齐鲁探索:警用车辆凭什么可以当班车?甚至还见过接送孩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