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制定出台《山东省司法行政工作“十三五”时期发展规划》

30.12.2015  10:52

 

      近日,省司法厅印发《山东省司法行政工作“十三五”时期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制定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着力推动“十三五”期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平安和谐发展。
      《规划》充分肯定了“十二五”时期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绩,深入分析了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指出,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大政方针和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解放思想、真抓实干,重点突破、攻坚克难,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下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但受国际国内两个大局深刻变化的影响,司法行政工作在服务发展、维护稳定、机构设置、人员力量、经费保障、基层基础等方面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勇于面对挑战,以更大的魄力推进改革,以更大的决心加快发展。
      《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时期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要求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一个定位、三个提升”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省司法行政事业平安和谐发展的总目标,按照“突出重点、增加亮点、多干实事”的总要求,坚持以发展为主题、以法治为引领、以改革为动力、以稳定为根本, 着力构建五大工作体系,推动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平衡发展、内涵发展、创新发展,实现各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规划》提出,要着力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刑罚执行与戒毒工作体系,不断提升罪犯戒毒人员教育改造质量和监所安全稳定水平。完善监狱工作体系,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监狱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建设安全文明现代化监狱的总目标,深化平安监狱建设,实施教育改造“双先”战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转变监狱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监狱建设水平,着力构建完善常态长效安全、整体防控管理、公正廉洁执法、科学规范矫正、现代警务管理、监狱工作运行“六项机制”,实现监狱工作职能专门化、管理正规化、手段现代化。完善戒毒工作体系,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会议精神,以提高教育戒治质量为中心,着力加强教育戒治科学化、戒毒执法规范化、安全稳定常态化、场所保障高效化、戒毒工作社会化、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全面提升戒毒工作水平。健全社区矫正执行体系,加强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社区矫正标准化项目试点,完善分段评估、分类管理、分级处遇、分片教育制度,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家庭扶持于一体的帮扶机制。
      《规划》提出,要着力推动形成职责明确的法治创建体系,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水平。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参与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体制,促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由“主管部门独唱”向“全社会合唱”转变。深入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法律六进”等法治宣传活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述法制度,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丰富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推进法治文化产品和阵地建设,精心打造法治文化齐鲁品牌。以“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为切入点,以乡村、社区、企业、学校为重点,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构建点面结合、互促共进的法治创建格局。
      《规划》提出,要着力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积极构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推动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律师工作会议精神,健全律师执业保障、执业惩戒制度,推进律师业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国际化建设,推动律师业转型升级。推进公证机构、人员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拓展业务领域,加强公证员队伍建设,做大做强公证业。加强司法鉴定管理机构、队伍、标准建设,科学配置司法鉴定资源,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实施“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工程,构建两所共建长效机制,加强人才培养储备,推动基层法律服务业有序健康发展。推动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降低门槛、扩大援助面,不断提升法律援助质量和水平。
      《规划》提出,要着力推动健全完善联动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不断增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效能。调整巩固村(社区)、乡镇(街道)调解组织,大力发展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重点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不断扩大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出台意见措施,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推动人民调解员队伍向专职化、专业化、社会化方向发展。推进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人民调解质量和社会公信力。参与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规划》强调,要着力建立健全务实高效的综合保障体系,不断优化司法行政事业平安和谐发展的内外环境。加强组织建设,推动在开发区等建立司法行政机构,在市级司法局成立专门社区矫正机构、县级司法局加挂社区矫正管理局牌子,在村(社区)设立司法行政工作室。加强队伍建设,按照“五个过硬”和“三严三实”标准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做好公务员招录和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试点工作,畅通公开选拔、竞争性选拔方式和渠道,构建执法权益保护机制和职业风险保障体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加大监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努力预防全系统消极腐败现象。加强基础建设和经费保障,加快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改善装备设施条件,规范司法行政机关标识,推进“四个中心”提档升级;健全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推动将公共法律服务纳入政府购买项目。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六个应用平台建设,建成“网络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标准规范统一、应用功能完备”的信息化体系。加强法制保障,加强地方立法,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加强和规范仲裁机构登记备案工作。完善国家司法考试制度,贯彻中央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法律职业准入、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等制度体系。完善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历教育与教育培训双轨运行办学体制。加强新闻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发挥舆论引导、理论指导和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引领全省司法行政工作走在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