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召开厅党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贯彻省委书记刘家义对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指示要求

29.05.2018  08:08

      5月28日下午,省司法厅召开厅党委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贯彻省委书记刘家义对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指示要求,安排部署进一步做好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任务措施,振奋精神,扎实苦干,努力为我省实现“两个走在前列、一个全面开创”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解维俊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迟丽华主持会议。省司法厅副厅长,省戒毒局党委书记、局长齐延安传达刘家义书记对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指示要求。省委第四巡视组副组长丁林桥等应邀出席会议。厅领导王立军、李端卫、丁信贤、刘淼出席会议。
      解维俊在讲话中指出,要充分认识刘家义书记指示要求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意识,牢牢把握刘家义书记指示要求的政治性,把讲政治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生命线,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认真做好司法行政机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各项工作,切实肩负起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要进一步增强抢抓机遇意识,把刘家义书记指示要求作为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重要机遇,明确奋斗目标和努力方向,不断增强本领,更加主动作为,用改革发展的更大成绩回报省委和刘家义书记的信任与重托。要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意识,按照刘家义书记“围绕中心发挥作用”的要求,积极主动把司法行政工作放到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更好地彰显职能、赢得地位。要进一步增强改革创新意识,更加注重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努力形成适应形势任务发展的新理念新思路新方法;更加注重问题导向、民生导向,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改革,让广大人民群众在司法行政改革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解维俊要求,要采取务实有效举措,切实将刘家义书记指示要求学习贯彻落实到位。要找准定位抓好学习贯彻,在服务经济发展、服务全面依法治省、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全省改革大局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中找准司法行政工作定位、赢得地位、实现作为。要创新举措抓好学习贯彻,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作为贯彻落实好刘家义书记指示精神的关键一招,坚持解放思想搞创新、问题导向搞创新、上下结合搞创新、学习借鉴搞创新,努力开创司法行政创新发展的良好局面。要求真务实抓好学习贯彻,始终做到勇于担当抓落实、细化责任抓落实、领导带头抓落实、加强督查抓落实,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新业绩。
      解维俊强调,要坚持以刘家义书记指示要求为动力,进一步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工作节奏,提升工作效率,抓好工作执行,奋力开创新时代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以安全为底线、改造为宗旨,创新新时代监狱、戒毒、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全力做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相关工作。要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法治新需求,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各项工作,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努力打造及时、精准、普惠、优质的山东公共法律服务新时代升级版。要坚持改革创新,积极稳妥推进完成司法行政改革任务;当前,要重点抓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改革、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完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改革文件出台、改革督查等四项工作,让改革成果更好地惠及人民群众。要加强协调争取,聚焦保障水平低这一制约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短板,借助全面依法治国的东风,抓住刘家义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作出指示要求的机遇,加大协调争取力度,在提高法制、基层、科技、队伍“四个保障”上下功夫,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保障能力和水平。
      解维俊强调,要在大事要事交织、头绪多、任务重的情况下,抓住重点、分清主次、推动工作。要把重大活动安保维稳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全力以赴靠上工作,确保全系统安全稳定。要全力服务保障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和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努力服务保障党委政府中心大局工作。要注重发扬光大“枫桥经验”,积极打造山东好经验好做法。要组织开展好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拿出真办法、实办法、好办法,推动宪法精神走进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要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抓好各级实体平台建设、“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补助经费落实等,推动工作向纵深开展。要支持配合省委巡视组巡视工作,自觉接受巡视监督,抓好有关问题整改落实,以巡视为动力,推动管党治党和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再上新水平。
      省监狱局、省戒毒局、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各市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各监狱戒毒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专职副书记,省纪委驻省司法厅纪检组负责同志,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和省监狱局、省戒毒局机关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