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 解读省司法厅服务保障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二十条

06.06.2018  19:43











    6月6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省司法厅《关于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供司法行政服务保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省司法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李端卫,二级巡视员李邦喜受邀出席新闻发布会,对《意见》进行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省政府新闻办丁绍敏处长主持新闻发布会。

    李端卫重点介绍了《意见》的出台背景、起草过程、主要内容、主要特点和贯彻实施的初步打算。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对“三农”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专门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了重要讲话,要求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省委、省政府出台专门意见、规划和方案,形成了“1+1+5”的政策规划体系。省司法厅承担着法律服务、法治宣传及法治保障等职能,在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出台此《意见》,是为将更多法律资源、法治力量引向“三农”工作,努力为实现农业发展、农村变样、农民受惠作出贡献。《意见》符合实际、任务明确、重点突出,对于全系统服务保障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李端卫对《意见》主要内容和特点作了重点强调。《意见》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阐述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于做好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意义。第二部分明确了司法行政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的20条具体任务措施:加快推进农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加强农村普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深化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深入推进农村法德教育融合;着力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村(社区)因乱致贫问题;组建乡村振兴律师服务团;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围绕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为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等提供专业高效的公证服务;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法律援助中心(站点);对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免于经济困难审查;推动司法鉴定服务向基层延伸;做好“三农”领域鉴定服务;完善司法行政领域法规体系;深化司法行政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理论研究;强化法治人才保障;加强农村特殊人群教育;抓好农村戒毒人员针对性戒治、职业技能培训和后续照管等工作;积极推动农村籍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对象有关帮扶政策落实;为乡村振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第三部分强调了加强对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组织领导。

    李端卫指出,《意见》主要有四个特点,深刻体现中央精神;与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全面衔接;突出主动性;接地气。要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抓好宣传解读。希望新闻媒体大力支持,对《意见》贯彻实施情况跟踪宣传、充分报道,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二是抓好贯彻实施。指导各市司法局加快出台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文件,组织出台法律服务行业具体方案,健全完善司法行政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的政策保障体系。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加大监督督查力度。三是抓好工作结合。把服务保障乡村振兴与深入学习贯彻刘家义书记对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指示要求结合起来,与服务保障脱贫攻坚、新旧动能转换、“一带一路”等重大战略重大工程结合起来,努力为全省实现“两个走在前列、一个全面开创”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人民日报、中新社、法制日报、农村大众报、大众日报、山东商报、齐鲁晚报、济南时报、生活日报和人民网、新华网、央广网、大众网、山东广播电视台、齐鲁网等近40家媒体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