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司法局三措并举 积极服务环境保护工作

06.09.2017  09:45

    今年以来,新泰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以环保法制宣传为抓手,扎实开展环保领域法律服务,积极化解环保领域矛盾纠纷,取得良好成效。

    加强法治宣传,提高群众环保意识。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列入“七五”普法宣传重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督促相关单位部门开展好环保普法教育。以“法律六进”活动为契机,创新普法宣传形式,通过法律咨询解答、举办法治讲座等形式对《环境保护法》进行深入解读,切实增强乡村、社区干部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加强法律服务,营造良好环保氛围。积极动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企业单位,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服务,组建法律志愿服务团,广泛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服务等,引导企业管理人员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从源头上保证企业单位重大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合法性,避免因环境问题造成经济损失,切实维护企业单位利益。今年以来,共解答相关法律咨询1200余人次,办理环保公证业务6件、环保法律援助业务11件。

    加强纠纷调处,化解环保安全隐患。坚持“预防、排查、调处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主体作用,持续开展环保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聚焦重点环保领域的矛盾纠纷,结合《人民调解法》《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引导人民调解组织分级调解,强化联动衔接,明确责任落实,将一大批环保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共参与调解环保矛盾纠纷14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