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司法局出台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实施意见

15.03.2018  10:20

    为全面落实省厅《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的意见》和《淄博市关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建设新型工业化强市打造全国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努力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近日,淄博市司法局出台《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实施意见》,结合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提出三个方面的九项服务保障措施。

    一是不断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度,为新旧动能转换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其中包括认真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将新旧动能转换作为“七五”普法的重要内容,纳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定性指标考核,发挥好考核杠杆作用。扎实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紧紧围绕“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建设新型工业化强市”主题,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大力宣传与新旧动能转换相关的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持续深化法治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化法治县(市、区)、法治镇(办)、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围绕工业强市、文化名城、生态淄博、组群式大城市建设等开展依法治理工作,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为新旧动能转换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着力推进法律服务业转型升级,为新旧动能转换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抓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完善市、区(县)、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实体平台,规范法律服务网络平台、热线运转模式,为群众提供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法律服务,帮助群众解决在新旧动能转换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做好党委政府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围绕新旧动能转换,依法履行工作职责,着力做好重大行政决策法律咨询论证、重大投资合作项目等经济活动法律服务工作,积极参与政府部门重大投资项目的法律文书审核等工作,做好事前、事中和事后法律服务,为企业依法经营、防范化解市场风险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优化法律服务业务结构和模式。优选一批有专业特长、实践经验丰富的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组建专项法律服务团,为实施新旧动能转换提供全方位、专业化、跟踪式法律服务。围绕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拓展新旧动能转换空间,为跨境投资、国际贸易等提供法律服务,做好涉外诉讼代理、反倾销反垄断调查和诉讼等工作。

    三是全力服务“平安淄博”建设,为新旧动能转换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抓好安全文明现代化监狱创建。落实治本安全观,创新实施“1515”教育改造工作机制,提升监管改造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狠抓制度落实,强化隐患整改和风险防控,确保监狱持续安全稳定。加强特殊人群教育管理。健全并落实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管理工作制度,对重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实时监控,完善社会力量、监狱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办法,组织“青春同行•护航明天”关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系列活动,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水平,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特别是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不断拓展调解领域。逐步提高专职人民调解员比例,建成市县两级人民调解专家库和人民调解案例库。推行远程调解、电视调解等工作方法,积极化解新旧动能转换中出现的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环境治理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困难群体的法律援助,帮助企业依法处置用工、劳资等纠纷。积极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落实律师值班接访制度,协助有关部门依法调处信访案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